2020-02-24・中時-綜合報導

2020-02-24・中時-綜合報導
有薪防疫假 新北獎勵企業1萬元

率六都之先

疫情衝擊造成開學延後,中央訂定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新北市勞工局今年首辦「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計畫,針對提供有薪生理假、有薪陪產假等企業給予獎勵,更率六都之先,將「有薪防疫照顧假」納入範圍,企業只要出示給薪證明即可申請,各項核發獎勵金1萬元。

營造友善工作環境

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王憶芬說明,因應開學延後2周,家長若有照顧需求,可在2月11日至2月24日期間,向雇主申請「防疫照顧假」,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有扣發全勤獎金等不利處分,但並未要求給薪,因此以新北市狀況來看,多數家長仍選擇延長安親班寒假課程,或乾脆將孩子帶往工作場域一併照顧,請「防疫照顧假」的比例其實不高。

出示證明最高核5萬

王憶芬指出,新北市今年首度編列500萬元經費,推動「獎勵企業辦理友善家庭暨工作平等措施」計畫,凡設址新北市,勞工30人以上的私立機構或企業,只要出示友善工作措施相關證明,包括提供法定產假的天數達1星期以上、全薪生理假、有薪陪產假、有薪家庭照顧假等,皆可申請獎勵金。

新北市勞工局長陳瑞嘉表示,新北市更率六都之先,將「有薪防疫照顧假」納入獎勵範圍,雇主只要出示2月11日至2月24日間給薪證明,經勞工局審核通過,每項核發1萬元獎勵金,最高核發5萬元,受理自3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

陳瑞嘉表示,新北市採獎勵的方式鼓勵企業,除了希望遵守雇主法令以外,也盼打造更友善的工作環境,讓勞工安心兼顧工作與家庭,創造勞資雙贏。

 

(中國時報/許哲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