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7・中時-綜合報導

2020-06-17・中時-綜合報導
6都最低生活費 台南市尚省

1萬2388元2年沒調整 趕不上基本工資漲幅

全台最低基本工資逐年調高,但台南市的最低生活費不僅未跟著調高,還是6都最低。台南市議員呂維胤12日質詢指出,這導致不少弱勢民眾被取消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讓需要的民眾得不到協助,建議最低生活費應滾動式調整,獲市長黃偉哲認同。

不利中低收資格認定

 呂維胤表示,近5年台灣最低基本工資,從105年度的每人平均每月約2萬元,調漲到109年度2萬3800元;但台南市最低生活費,卻從105年度每人每月平均1萬1448元,僅微調到109年度1萬2388元,且6都最低生活費,僅台南已2年沒調整,顯然台南市最低生活費,趕不上基本工資漲調幅度。

 呂維胤說,鑑於各縣市福利資格仰賴最低生活費審核,在最低工資持續調漲下,台南市最低生活費連續2年沒調整,導致不少弱勢民眾被取消原有低收、中低收入戶社會福利資格,市民權益受損,建議市府應結合社會局及相關局處,滾動式檢討最低生活費,莫讓真正需要的弱勢族群遭邊緣化,保障弱勢者權益。

 黃偉哲答詢,基本工資及最低生活費滾動式檢討有其必要,這雖是中央訂定,但台南身為直轄市,這些年經濟有長足進步,所以,最低生活費應有相當的調整空間。

黃偉哲允滾動式檢討

 社會局補充,台南最低生活費訂定,係由主計總處依個人每月可支配所得60%訂定,並依《社會救助法》規定及衛福部每年召開會議研商低收入戶調查事宜會議,每年滾動式檢討年度最低生活費,但為落實市長照顧弱勢目標,該局也責成各區公所,針對年度總清查後如有不符低收、中低收入戶資格家戶,由區公所就近訪視,有急難事由也會協助申請急難救助或急難紓困,並視對方需求提供所需的經濟或物資協助。

(中國時報/洪榮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