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全院美東時間15日無異議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眾議院同一天還無異議通過了另外2部與香港有關的法案或決議。下一步,待參議院通過並由總統川普簽署後即可成為法律。《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一旦實施,包括港警有關領導、特首林鄭月娥,恐都會被美國制裁。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被認為是現行《香港政策法》的加強版,包含三項重要內容:一是對香港自治情況進行年度審查,以確定香港是否繼續享有區別於中國大陸的特殊待遇;二是對侵害香港自治和人權的人員實施拒絕入境、凍結在美資產等形式的制裁;三是對申請美國簽證、因參加民主抗議而有案底的港人予以通融。
相比法案在6月提出時的最初版本,眾議院通過的版本在香港自治報告方面規定更為細緻,制裁對象範圍更廣,對參與抗議的港人的簽證申請更為寬容。
VOA「美國之音」引述美國霍夫斯特拉大學法學教授Julian Ku的分析:「他們願意這麼做,而且兩黨都支持,這是美國政府,至少是國會,在香港問題上發出的一種強烈訊息。這也顯示出,中國在國會現在是多麼的不受歡迎,幾乎沒有人為中國說話。」
美國艾德菲大學教授王維正提醒,這個法對香港來說是一把「雙面刃」,使用上需要相當小心,因為這對於香港的民主抗爭是一種支持與道德聲援,但如果美國政府認定香港失去自治而實施制裁,香港民眾的經濟利益將受到損害。
此外,眾議院還無異議通過禁止向香港出口催淚彈和其他非致命人群管制產品的《保護香港法案》。(記者/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