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9・旺報-連線報導

2018-06-09・旺報-連線報導
福建送大禮 推惠台66條措施

可讓台灣中小企業受惠 吸引人才落地生根

繼上海後,大陸又一「省級」惠台地方落實細項出爐。第十屆海峽論壇6日於廈門舉辦論壇大會,福建省委書記于偉國如預期對台胞送上大禮,發布《進一步促進閩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66條措施》,其中包括支持台資農業企業、藉檢驗審批開放助推閩台農漁等商品來往、部分持台灣執照專業人員可直接在許可範圍執業、購屋時貸款申請享同等待遇等創新特點,被認為將讓台灣中小企業受惠,並吸引人才落地生根。

66條措施共可分為四大部分,擴大閩台經貿合作共27條、支持台胞在閩實習就業創業22條、深化閩台文化交流8條、方便台胞在閩安居樂業9條。

補助企業最高2千萬人幣

福建省在1到5條,9到22條細化給予台企同等待遇內容,包括鼓勵參與《福建省實施〈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劃》、設立研發平台企業最高補助2000萬人民幣、參與高速公路和軌道交通等特許公共建設和政府採購,以及金融、醫療等領域放寬。

6到8條針對當地許多從事農業的台商、個體戶,發布專項激勵。23到27條中更放寬對台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一般成套設備及單機進口,改採備案管理,和擴大原在平潭等試驗區試點的快速驗放、通關模式,促進兩地食品、農產品、消費品往來,並鼓勵台商藉福建,拓銷歐亞大陸市場。

專業人才 可望直接執業

磁吸台灣人才方面,包括職業培訓補貼、支持來閩實習就業創業,實習實訓時間達標者給予人均5000元人民幣獎補,甚至台灣專業技術人員持台灣頒發的會計、規劃、建築、諮詢、金融、醫療、旅遊等執業證書,可按規定在福建自貿試驗區內開展業務;同時,對吸引人才開出明確鼓勵辦法和資金支持。

而為留下人才,福建省進一步開放台胞購買自住用房時,享與當地同等待遇、支持申請公共租賃住房,和推動人才網開通台胞註冊窗口等;此外,也較其他地區創新,專門發布深化閩台文化交流的8條措施。

于偉國表示,為貫徹落實中央《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這66條措施將在既有31條基礎上,聚焦台胞台企需求,突出先行先試、人才交流、合作往來的特點,為台胞、台企在閩發展、就業創業創造更有利的條件,加深成效展現。

(旺報/陳政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