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北京發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畫綱要》5年後,香港律政司12日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法治建設行動綱領》。這是香港首次提出大灣區的法治建設藍圖,除促進區內不同法律的對接,未來也將爭取擴大「港資港法」以及「港資港仲裁」措施的適用範圍。
根據香港政府官網訊息,《行動綱領》闡述未來就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法治建設工作的基本方針、發展路向和具體政策措施。
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出,《行動綱領》當中有兩大重點,一是確立「三連、兩通、一灣區」的基本方針;二是與業界和其他持份者加強合作,以有效落實行動綱領訂定的各項措施。
香港律政司表明,律政司一直積極推動大灣區的法治建設工作,務求充分發揮《規畫綱要》下確立香港作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的角色。推動灣區法治建設硬體、軟體這兩個領域的互通,最終實現區內不同城市強強聯手和各展所長,不同法律制度相互協作。
香港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強調,會積極推動與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共同設立大灣區高層恆常對接平台,推進大灣區司法和法律實務及研究工作。同時,律政司亦將推動設立粵港澳大灣區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的資訊平台。
此外,就規則銜接方面,香港律政司一方面會繼續積極爭取擴大「港資港法」以及「港資港仲裁」措施的適用範圍,推動區內法律和爭議解決專業優勢互補,以促進市場銜接。籌畫在香港舉行大灣區調解員培訓課程;設立大灣區線上爭議解決平台,服務大灣區建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至於人才連接方面,律政司亦會推動新的措施,包括將會成立「香港國際法律人才培訓學院」,助力區內匯聚及培養更多涉外法律人才。
林定國強調,律政司會繼續與各界深化合作,包括與大陸相關部委建立恆常高效的對接機制,鼓勵業界開拓新機遇,同時助力業界搭建交流協作的平台,達致大灣區內共商、共建、共享,融合發展。(旺報/陳柏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