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2・旺報-綜合報導

2018-07-02・旺報-綜合報導
影視節目片酬 大陸明定標準

演員和嘉賓酬勞不得超過製作成本28%

針對前央視主持人崔永元揭露藝人以「陰陽合同(合約)」避稅,或以影視基地、霍爾果斯等租稅優惠地區註冊公司、行逃稅之實等影視產業亂象,大陸中央宣傳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電影局等5大部門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加強治理並控制不合理片酬,促進影視產業健康發展。

2003年播出的電影《手機》,由馮小剛執導、劉震雲編劇,葛優及范冰冰主演;該片描述談話節目換主持人及婚外情等橋段,疑似影射時任央視主持人崔永元。網友熱議,造成崔永元及家人困擾,卻得不到馮小剛與劉震雲的說法及道歉,雙方摃上。

大陸規定電影院線不得惡性競爭。(中新社資料照片)
大陸規定電影院線不得惡性競爭。(中新社資料照片)

加碼整頓演藝圈

今年5月傳出原班人馬要拍《手機2》,崔永元新仇舊恨爆發,在微博頻頻爆料,卻沒損及馮小剛及劉震雲,反而波及范冰冰及影視圈,一時之間「陰陽合同」、逃漏稅、天價片酬等問題成了熱議焦點。
大陸官方繼5月針對影視圈啟動全面查稅後,日前又發布《通知》,強調大陸影視業快速發展,但也暴露出天價片酬、「陰陽合同」、偷逃稅等問題,拉高影視節目製作成本,影響整體創作品質,破壞行業健康生態,且滋長拜金主義傾向,誤導青少年盲目追星,扭曲社會價值觀念。

因此官方提出制定並公布影視節目片酬執行標準,確立演員和節目嘉賓最高片酬限額,現階段嚴格落實既有規定,亦即每部電影、電視劇、網路視聽節目的演員、嘉賓酬勞不得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主要演員的片酬不得超過總片酬的70%,也就是以製作成本的28%為上限。

大陸官方糾正高價邀請明星的不良現象。圖為中央戲劇學院。(新華社資料照片)
大陸官方糾正高價邀請明星的不良現象。圖為中央戲劇學院。(新華社資料照片)

買節目不得哄價

對影視節目價格越來越高的現象,《通知》也要求電視台、影視製作機構、電影院線、互聯網視聽網站、民營影視發行放映公司不得惡性競爭、哄抬價格購買節目,糾正高價邀請明星、競逐明星的不良現象。

此外,官方也要求影視行業主管部門加強監管,對影視明星參與的綜藝娛樂節目、親子類節目、真人秀節目等進行調控,嚴格執行網路視聽節目審批制度,規範影視劇、網路視聽節目片酬合同管理,加大對偷逃稅行為的懲戒力度。

(旺報/廖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