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07・旺報-綜合報導

2018-08-07・旺報-綜合報導
同等待遇 陸取消台就業證審批

在台取得證券投信資格者 可申請在陸註冊就業

大陸國務院8月3日宣布,取消台港澳人員在大陸就業許可事項,意即台籍員工在大陸各地工作均不需要再申辦就業證,大幅增加港澳台人員在大陸工作的便利性。

另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最新公告,台灣人已獲取台灣證券投信投顧業務資格者,無需參加專業考試,即可申請註冊大陸基金從業資格。但台灣從業人員仍須通過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考試。

將盡快推出配套措施

大陸國務院8月3日宣布,決定取消11項行政許可等事項。其中第2項為「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許可」。此前,港澳台人員在大陸就業需由設區的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審批。現在取消審批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透過台港澳人員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失業登記、勞動權益保護等方面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同時盡快推出配套政策措施。

大陸國務院要求,在發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8月30日以前)公布配套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監管,並加強宣傳解讀、確保落實到位。

國務院宣布取消台港澳人員在大陸就業許可事項。圖為台創星show台灣青年創業孵化基地揭牌。(中新社資料照片)
國務院宣布取消台港澳人員在大陸就業許可事項。圖為台創星show台灣青年創業孵化基地揭牌。(中新社資料照片)

過去台灣人要在大陸工作,需先向有關單位申請就業許可,但各地辦證效率不同,若就業證遲遲不發下來,衍生許多勞資問題。不少台商、法律界人士經常向大陸當局反映取消就業證的問題。

支持台胞申領社保卡

此外,大陸人社部7月底還印發了「關於為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地(大陸)提供就業創業服務的通知」,規定各地將在陸求職、工作的港澳台人員,都納入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的對象範圍,並為有在大陸就業創業意願的人員提供政策諮詢、職業介紹、開業指導、創業孵化等服務。

通知並要求,各地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對公共就業創業服務系統的改造升級,支持港澳台人員使用港澳通行證、台胞證等有效證件註冊登錄,提供求職招聘等服務。

通知還要求,各地要支持港澳台人員申領、使用社會保障卡,與持卡人員基礎訊息庫對接,實現訊息共享,為港澳台人員辦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業務提供基礎依託。

(旺報/陳君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