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發布「廣州60條惠台措施」,涉及深化穗台經貿合作、促進惠台社會文化交流,支持台胞在穗就學與創業就業,以及台胞在廣州安居樂業等四個方面。
在深化穗台經貿合作方面共有32條,涉及投資、創業、產業轉型等多層次。包括支持台企參與粵港澳大灣區、南沙自貿試驗區、「一帶一路」重要樞紐城市建設等計畫。
鼓勵文化教育交流
廣州對在當地設立總部的台企連續3年給予最高5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獎勵;設立每年1000萬元的「台資企業轉型升級與台灣青年創新創業」資金;鼓勵台企、台資金融機構、保險機構及私募基金機構參與投資市場與掛牌上市等措施。
在促進穗台社會文化交流方面共有9條,聚焦於包括鼓勵台胞參加文化、教育、藝術類專業性社團組織;支持台灣台商協會、社團等團體設立辦事機構;鼓勵台胞參與扶貧、公益及社區建設;鼓勵穗台教育文化機構展開中華文化、歷史、民族、家庭教育等領域的研究;支持台胞參與廣播電視節目和電影、電視劇製作;鼓勵台灣學者、老師到廣州市屬大專院校從事教學工作。
此外「廣州60條惠及台胞措施」專門為支持台胞在穗就學、就業以及創業提出了11條措施,內容包括每年為台灣大學生提供1200個以上職缺與300個以上的實習工作,並補助實習期間的食宿、交通、保險費用,給予畢業後每人每月1500元以上的補貼;推動台胞在就業創業與市民享同等待遇;提供符合條件的創業者5000元補助;支持台胞在大專院校、公立醫院等單位就業;鼓勵台灣專業人才申領廣州市人才綠卡等。
台胞證同陸身分證
最後,有8條措施涉及台胞在穗居住生活,包括支持台胞證與大陸身分證同等使用;支持在穗工作的台胞參加「五險一金」與勞保相關待遇。
支持符合條件的台胞申請公租房;推動台胞進入公共文化場所與市民同等待遇;推動台生按當地規定入學,並享有同等待遇;設立市區兩級聯繫窗口等政策。
為落實廣州60條,每一項政策都詳細聯繫有關單位,相關部門也增訂配套措施;同時,市委與市政府也將實施情況列入重點督辦事項,確保廣州60條能達到預期的效果。
(旺報/賴志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