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30・旺報-綜合報導

2022-03-30・旺報-綜合報導
小心租屋糾紛 林智育:簽租約前先公證

房東怕遇到惡房客,房客也怕遇到惡房東!日前蘋果新聞網一篇爆料指出,一名70歲房東蔡小姐將土城延和路房屋租給一家清潔公司的郭小姐,對方不僅欠租,宛如人間蒸發,還轉租給他人當作倉庫,寄了四封存證信函都沒有用。曾任民間公證人的林智育說,房東在租房前,只要先辦理租約公證,日後有任何糾紛發生,都能強制執行,避免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不過林智育也說,租約公證在實務上其實一直不普及。比方說房東跟房客說要做租約公證,許多人會打退堂鼓,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公證費用由誰負擔。此外,許多房東不願意租約公證,是想避開租金所得產生的稅金,但往往有可能因小失大。對於房東而言,如果房客要做違法用途,或是在房東不知情的情形下轉租給他人,租約公證都有嚇阻作用,可以過濾一些不好的承租方。畢竟法律上即使遇到承租方販毒、種大麻等違法行為,照樣趕都趕不走。如果這時租約公證的話,就能發揮強制執行優勢,請警察協助處理。房客有任何違反房屋承租契約的狀況,例如不繳租金,都可以強制執行。

林智育休閒時間熱愛到各地旅遊尋找美食。照片提供:林智育

林智育表示,租約公證對房客一樣有保障。比方說擔心房東在約滿刁難不退押金,或是房東有任何在承租期間未執行租約內的承諾事項,都能請求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