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傳出部分嬰兒睡眠時因使用嬰兒枕而發生窒息,為維護嬰兒生命安全,行政院消保處針對市售嬰兒枕進行品質檢測及標示查核,發現30件中僅有7件完全符合標示,其中有2件甚至還涉及稱醫療效能包括「防止嬰兒猝死」、「避免寶寶窒息」等字眼,衛福部食藥署表示,如確認違法可處60萬至2500萬罰鍰。
據消保處調查,30件均符合品質檢測、23件不符合「織品標示基準」或違反「商品標示法」,其中違反商品檢驗法的11件無商品檢驗標識已經下架,待經濟部標檢局再進一步的查處,如經查處確認是漏檢或逃檢可裁處20萬至200萬罰鍰。
消保官張英美表示,而涉及稱醫療效能包括「防止嬰兒猝死」、「避免寶寶窒息」的2件,食藥署已經做進一步的調查,也會邀集學者專家認定,如確認屬實可處60萬元至2500萬元罰鍰。
衛福部國健署婦幼健組組科長胡怡君表示,依國健署兒童健康手冊建議,1歲以下嬰兒睡眠區域不可有如枕頭等鬆軟物件,因為1歲嬰兒還不會翻身,但可能會因為扭動身軀意外翻身後,卻翻不回來造成嬰兒窒息。經濟部商業司則說,已著手召開研商會議,討論是否要在嬰兒枕上標明注意事項,但標語的內容、如何標示等仍待後續的討論。
消保官王德明建議,業者應謹慎使用嬰兒枕宣稱具有防扁頭、偏頭或塑頭型的文字,業者應加強注意事項的文字內容、字體及置以提醒家長注意,並參考國健署宣導「嬰兒應仰睡」的用語。
(中國時報/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