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4・中時-綜合報導

2019-09-24・中時-綜合報導
狼師網路分飾兩角 先性侵再拍淫片

曾在多所國小、國中教授武術的施姓男子,在網路假扮年輕女子,日前結識1名15歲少女,獲知對方表示喜歡女生後,便以「介紹女朋友」為由,將對方誘騙至旅館性侵,過程中還以手機錄影,逼迫對方說出:「我欠幹」等字句,以此恐嚇對方不得報警,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依故意對少年強制性交罪,併判10年有期徒刑。

院方指出,施男在IG上盜用女子照片,自稱是高職女生「林成恩」,從而結識15歲被害少女,雙方聊天後,少女表示自己的性向喜歡女生,「林成恩」便表示可以介紹朋友「林語晨」給少女,但施其實另開1個IG帳號,以林語晨身份繼續和少女攀談。

今年7月初,林語晨約少女到旅館碰面,但少女前往時,發現房內只有施男,想離開時卻被施男強行制止,少女想打手機求救也被他搶走,施接下來露出猙獰面目,強行性侵少女得逞。

過程中施竟還用手機錄影,並要少女說出:「我很騷」、「我欠幹」等不堪話語,事畢還強拉少女去洗澡,最後竟還不滿足,在洗手檯前再度強逼少女幫她口交,接著二次性侵,離去前恐嚇握有對方性交影片,如敢報警就要散布公開,「妳知道後果會怎樣!」最後才讓飽受摧殘的少女離去。

遭到嚴重打擊的少女包括情緒、作息均出現異狀,在家人追問下說出此事並報警,檢警日前循線傳喚施男到案、法辦。

施男審理時辯稱,拍攝是臨時起意,為了要留作紀念,但對強制性交部分支吾其詞,合議庭認為,施男以假身分搭訕少女,接著誘騙對方至旅館,明顯是預謀犯案,且過程因強行性侵,導致被害人鼠蹊部、大腿多處瘀傷,另還強逼對方拍攝淫穢影片以此要脅,惡質手段令被害人留下難以抹滅的創傷。

因施男坦承大部分犯行,合議庭依成年人對少年故意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10月徒刑,強暴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處7年8月徒刑,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0年,另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5月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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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陳鴻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