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0・中時-綜合報導

2021-03-10・中時-綜合報導
無症狀解隔離 符合3條件不用再關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宣布,經過專家會議討論,3月11日起實施放寬解除隔離條件。分兩部分,一個是國外確診後兩次採檢陰性,入境後再次檢驗為陽性,若符合下列條件:沒有症狀、有抗體陽性、初次呼吸量檢體病毒量低,Ct大於等於34,就可以解除隔離。

至於入境檢疫期滿,採檢陽性,居家檢疫期滿後採檢陽性,若符合沒有症狀、抗體Igg陽性,抗體IGM陰性、Ct值大於等於34,同樣也是解除隔離。經過專家會議討論後,認為已經沒有擴散的風險因此可以解除隔離。

(中國時報/鄭郁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