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陸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15日正式發布,預計5月正式上路,鎖定「社交電商」、「直播帶貨」等問題進行規範,新規涉及網路交易、個資保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例如禁止「二選一」行為,要求經營平台業者不得進行限制,須讓平台內的帶貨主等經營者有自主選擇權,並可在多個平台展開活動等。
另為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也規定直播服務提供者,需將網路交易活動的直播影片,從直播結束之日起至少保存3年。
近年大陸網路交易蓬勃發展,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湧現、雖有助於促消費、擴就業,但同時也出現不少問題。
統計2020年,大陸1萬2315平台共受理直播投訴舉報2.55萬件,有關直播帶貨的投訴占比近8成、年增率357.74%。
同時在大陸每年揭露侵犯消費者權益的315晚會上,飽受爭議的直播帶貨今年卻沒被點名、遭到網民抗議不滿。而當天央視也針對直播帶貨的亂象進行點名與報導。
為此大陸官方2019年1月1日起發布《電子商務法》規範,並在本月3月15日發布《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作為具體落實的重要規章,預計5月上路。
據中國科技新聞網報導,該《辦法》對大陸當前火熱的「社交電商」、「直播帶貨」的網路交易經營者定位進行規定,認為網路社交、網路直播等網路服務提供者,替平台上的經營者提供網路經營場所、商品瀏覽、訂單生成、線上支付等服務,應依法履行交易平台經營者義務,同時平台內的直播帶貨主也須履行經營者義務。
在規範範疇上,則囊括如網路交易、個資保護、消費者權益等。例如個資保護方面,就規定應明示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資訊的目的、方式和範圍,並經消費者同意。尤其醫療健康、金融帳戶、個人行蹤等敏感資訊更需逐項取得同意,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收集。
同時要求平台不得通過搜索降權、下架商品、限制經營、遮罩店鋪、提高服務收費等方式,禁止或限制平台內經營者在其他平台的經營活動。另外也針對虛構交易、誤導性展示評價、虛構流量數據等不正當競爭行為進行規範,禁止各類網路消費侵權。
另值得注意的是,網路平台交易也伴隨金融科技的發展,尤其近期比特幣價格飆漲之下,再度炒出議題熱度。3月14日單枚比特幣價格首次突破6萬美元。大陸幣圈首富、區塊鏈交易平台幣安CEO趙長鵬更在推特中表示,當初自己在2014年用賣房的錢,以600美元價格購買比特幣,未來將繼續持有,更看好價格突破10萬美元。
(旺報/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