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9・中時-綜合報導

2021-11-19・中時-綜合報導
碳排大戶 台電恐年付289億碳費

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 26)簽訂格拉斯哥氣候協議,疾呼各國應在2030年減碳45%,但依我國現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計畫,2030年目標為較基準年的2005年減碳20%,距格拉斯哥氣候協議減碳目標尚有段距離,環保署表示,行政院已召集各部會成立淨零排放路徑評估工作組,後續將以格拉斯哥氣候協議時程,納入檢討原訂2030年減量目標,並在2022年底前完成檢討。

 立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昨邀環保署針對預算及「參與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 26)成果以及提升我國氣候績效政策方向」進行專案報告。環保署長張子敬說,我國經濟成長與溫室氣體排放脫鉤,較2005年相較,碳排放密集度(CO2e/GDP)已降低40%,為提升我國氣候績效會檢討2030年國家自定貢獻(NDC),也會在淨零排放路徑評估工作一併討論。

另張子敬亦提及,環保署預告的「氣候變遷因應法」草案除了納入長期的目標外,也要求檢討每5年的目標,草案也有調適專章,包括強化基礎能力、風險評估、民眾參與等。

 至於碳費的訂定,立委邱臣遠以2020年台電碳排放9936萬噸、以每噸300元碳費試算,台電恐怕要付出約289億元的碳費;立委林奕華則說,世界各國多國已透過碳定價、碳市場交易等機制建構出碳費等機制,呼籲我國應盡速提出,也讓產業得以因應。

張子敬表示,碳費可能會用採差別費率,排碳越多等收費越高等方式徵收,而另一個價格會是碳交易中產生,會有減碳額度交易讓有減碳義務的人購買,如果可以得到適當利潤,就可以促使產業進減碳投資;希望在下個會期把「氣候變遷因應法」送至立法院審查,也會一併討論子法,希望在2023年時可以徵收碳費。

(中國時報/林良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