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15屆人大常委會25日審議、表決通過《上海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內容包含「三孩」生育政策不再對再婚夫妻之前生育子女進行合併計算,同時「生育假」由30天延長到60天,並從公布日起施行。加上大陸《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生育可享98天產假,難產等情況適當延長。這意味未來上海女性職場人士的產假加上生育假,生育期間最高可有158天假期。
此外,上海25日通過的最新規範更增設「育兒假」,明定符合法規生育的夫妻,當子女3周歲前,父母雙方每年可享受育兒假各5天,假期期間的薪資按正常出勤發給。
上海市官方說明,修訂後條例共18項,其中針對「三孩」生育政策進行細節規範,並修改再生育子女的條件、簡化認定,不再對再婚夫妻之前生育的子女進行合併計算,同時取消社會撫養費等制約措施,刪除相關法律責任條款。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上海市「三孩」政策是跟隨大陸中央從今年5月31日起實施。上海市官方補充說明,如果夫妻是在5月31日到此次新規發布期間進行生育,已按照原《條例》享受30天生育假的人,可再補享生育假30天;同時可再補領30天生育假期間的生育保險待遇。
但生育政策轉換仍有許多需注意之處。據澎湃新聞網報導,目前上海市約有380萬個獨生子女家庭,涉及約760萬獨生子女父母。由於各種原因產生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統計到2020年底共有特別扶助對象8.02萬人。
因此為做好政策銜接,這次修訂條例也延續《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制度,可續享相關獎勵扶助、給予必要優先和照顧。同時建立計畫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幫扶保障制度。在原有一次性補助之上,進一步健全對此類扶助人群的生活、養老、醫療、精神慰藉等保障。
(旺報/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