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8・Arr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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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掌握新錄音檔 鏡電視大股東坦承賣股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28日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後續要求鏡電視大股東簽署切結書,證明未將鏡電視股權轉讓。立委陳椒華(見圖)痛斥NCC主委陳耀祥企圖以附停止條件的行政處分轉移自己放水的責任,若有股東簽署不實切結,她將去北檢提告。(劉宗龍攝)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6月28日不顧外界質疑,強行通過鏡電視上架案,但以「附帶停止條件」要求鏡電視股東簽署「不得轉讓股份」切結書。時力立委陳椒華掌握新錄音檔證據,昨開記者會指控,鏡電視8大股東有轉售股權、人頭代持的狀況,國巨集團董事長陳泰銘曾對她說,「只要去查金流,一切清清楚楚」。陳椒華痛斥NCC企圖以「停止條件」轉移調查責任,涉嫌放水,這已是瀆職,要求NCC主委陳耀祥下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