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4・工商-綜合報導

2018-07-24・工商-綜合報導
保險業出席股東會 明年要5成

強化公司治理,金管會要求從金融業帶頭作起股東行動主義,要求金融業必須積極出席所投資的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或以電子投票表達意見,保險業投資上市櫃公司逾千家,被要求今年出席率要達四成,明年要達五成,後年更要達到七成,產險及壽險公會要在7月彙整各公司出席股東會情況,讓金管會檢視是否達標。

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保險業投資上市櫃公司,金管會要求明年股東會出席率要達五成。
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保險業投資上市櫃公司,金管會要求明年股東會出席率要達五成。

由於上市櫃公司股東會多在6月已舉行完畢,據保險局初步了解,今年保險業出席股東會及電子投票占所有投資公司家數應有四成以上,所以今年應可達標。

據金管會最新版公司治理藍圖分析,機構投資人約占股市交易量四成,為了強化機構投資人對公司治理的影響,今年將要求投信簽署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比重要達七成,保險業、銀行及券商則要達到五成以上。

另外,在要求金融業帶頭落實股東行動主義上,將要求銀行及保險公司積極出席其投資的上市櫃公司股東會或採取電子投票表達意見,以影響被投資公司強化公司治理;銀行與保險公司今年要達40%,108年要達50%,109年就要跳到七成以上。

保險業,尤其是壽險公司投資台股逾1.5兆元,投資的公司家數逾千家(若國泰人壽、富邦人壽都投資中華電信,則算兩家),保險局在101年3月就已發函要求各保險公司針對其財務性投資的公司,是否出席股東會或行使表決權,都要出具分析報告,若有行使投票權必須以保戶最大利益為出發點,不得有股權交換或利益輸送的情事,並要在股東會結束後將相關書面報交董事會。

依據目前保險法146條之1,保險業可在其資金30%範圍內投資股票,但保險公司及其關係人、經理人都不得出任被投資公司的董監事,保險資金也不得支持任何人出任被投資公司董監、也在董監選舉上沒有投票權;但對其他議案上,金管會要求保險業要充分表達意見。

(工商時報/彭禎伶)

延伸閱讀

想看更多請上工商時報官網

工商時報@LINE
工商粉絲團
工商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