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21・工商-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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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所得課稅方案年底出爐 財政部:首要審查有無涉洗錢

政部賦稅署副署長宋秀玲昨(20)日表示,財政部和跨部會將研議新的海外所得課稅方案,年底前提出,未來海外資金回台第一件事就是審查有無洗錢疑慮、非法來源與資助恐怖攻擊用途,通過審查才會進入計算所得課稅問題,但絕非租稅特赦。

海外資金回流各部會關切議題
海外資金回流各部會關切議題

財長蘇建榮日前表示,海外資金匯回以同業利潤率方案太過單純,外界猜測財政部原規劃的「海外所得簡化認定方案」恐已胎死腹中。

宋秀玲則指出,財政部可能建置新版海外所得課稅方案,仍待跨部會研議,預計年底前會有具體方案,其中須顧慮4大面向,包括簡化所得、租稅公平、穩定市場(有效管理)與促進經濟發展,並配合行政院的時程。

宋秀玲認為,假使海外所得方案上路後,未來海外資金回台第一件事就是審查有無洗錢疑慮、非法來源與資助恐怖攻擊用途,通過審查才會進到第二步計算所得,但98年以前因海外所得的基本稅制未訂,所以出具證明仍享免課稅,進一步的計算規則尚未確定。

印尼前年施行稅負特赦,讓海外資金一次性課稅並就地合法。對此,宋秀玲再三強調,年底海外所得方案絕非租稅特赦,她以美國總統川普一次性稅負舉例,該政策僅針對美國企業子公司在海外股利所得,在美國稅改新舊制交替期間,以一次性稅負回國,讓美國企業所得回國做投資架構調整。

宋秀玲表示,相對來說,這次我國海外所得政策須要的並非特赦迴游的熱錢,而是將資金轉移到市場經濟發展,並同時兼顧租稅公平。

官員說,受到國際反肥咖條款影響,不少海外資金欲回台,財政部日前一度提出同業利潤率以簡化所得認定。不過,蘇建榮17日表示,財政部一開始僅考慮課稅問題,但與各部會討論後,發現不僅是所得課稅問題,還有資金認定合法與否、大量熱錢回台是否衝擊房市與股市,洗錢防制的顧慮等。

(工商時報/ 林昱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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