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21・工商-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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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免稅額 維持8.8萬元

政部昨(20)日公告108年度綜合所得稅及所得基本稅額相關免稅額、扣除額、退職所得及課稅級距金額,因上次調整後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未達3%,而基本所得額與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也因上次調整後,消費者物價指數漲幅未達10%,因此明年不會做變更。

108年我國綜所稅個人免稅額為8.8萬元、70歲以上者為13.2萬元,而標準扣除額單身者為12萬元、配偶合併申報為24萬元,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分別為20萬元,皆與今年相同。

另外,我國108年綜所稅級距仍維持今年態勢,綜所稅淨額在54萬元以下對應5%稅率,54萬到121萬元為12%(累進差額3.78萬元),121萬元到242萬元為20%(累進差額13.46萬元),242萬元到453萬元為30%(累進差額37.66萬元),超過453萬元者皆適用40%綜所稅率(累進差額82.9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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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108年退職所得免稅額部分也與今年相同,一次領取總額在1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免繳所得稅。退職所得超過18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6.2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半數併入綜所總額計稅。至於超過36.2萬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則全數計稅。若為退職所得分期領取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8.1萬元後計稅。

108年基本所得稅免稅額度方面(最低稅負制),個人為670萬元,營利事業為50萬元,至於保險死亡給付免稅額度仍為3,330萬元,各項目皆未變動。

(工商時報/ 林昱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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