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2・工商-綜合報導

2018-05-22・工商-綜合報導
都更條例 拚月底三讀

法院本會期月底即將休會,行政立法部門有共識,盼拚《都更條例》及《空污法》三讀立法,前者攸關加速公辦都更及民間都更誘因,大幅減少釘子戶;後者攸關降低PM2.5的空污政策,朝野黨團今天將展開《空污法》協商,執政黨不希望拖到臨時會再處理。

民進黨團希望6月中旬召開臨時會延會,將拚公司法及軍人年改條例,國營事業預算案,中央政府機關被凍結的預算案等重大議案,尤其公司法有40~50項保留條文,加上工商團體也有異見,各方角力激烈,會是一場硬仗。臨時會最快6/11日起召開,仍待朝野協商。

立法院本會期只剩3次院會,執政黨團準備進行重大法案大清倉。行政立法部門有共識,已初審的《都更條例》務必在月底前要通過。官員表示,蔡政府要加快更新老舊或危險建物是既定政策,這二年積極修訂都更三法,讓都更獎勵更明確,政府主導公辦都更力道更大。

去年《危老重建條例》修法上路後,國家住都中心將在8月掛牌,財政部主導由八大公股行庫與台灣金聯已成立「台灣金融聯合都更服務公司」,足見政府推動公辦都更的決心,而《都更條例》三讀立法是法制最後一哩路。

這次修法增列「政府主導都市更新」專章,公辦都更可由政府自行實施或同意其他機關(構)實施;同時祭4項財稅利多,納入都更後房屋稅減半徵收最長12年、協議合建土增稅減徵40%,而公辦都更公開徵求之投資人可分4年抵減營所稅、都更建築融資不受《銀行法》30%上限限制。

被大法官認定違憲的都更事業概要同意門檻,修法後由現行1/10大幅提高為1/2;而事業計畫及增訂權利變換計畫同意門檻,依劃定原因急迫性及必要性,最高4/5。

(工商時報/呂雪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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