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去年歐洲及韓國陸續傳出雞蛋受芬普尼汙染,加上國內爆發有業者販賣自越南、香港進口轉賣的劣質豬油,為加嚴國外輸入食品,食藥署公告108年1月1日起,只要未經食藥署前往出口國海外查廠通過的新申請蛋品及動物性油脂品項,一律不准進口。
擴大實施系統性查核
食藥署17日發布修正「輸入食品系統性查核實施辦法」,擴大實施系統性查核的產品品項,實施系統性查核產品從原本肉類、水產品、乳製品,新增蛋品及動物性油脂。
食藥署組專門委員董靜馨指出,過去蛋品、動物油脂沒有列入系統性查核這項食安新制仍能進口,但因之前屢屢發生進口雞蛋殘留農藥及劣油事件,為加強把關食品安全,要求未來輸台的蛋品及動物性油脂的出口國,須通過系統性查核,才能申請輸入查驗,並經查驗合格後始得輸入。
董靜馨表示,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新措施實施前,已有蛋品及動物性油脂輸入紀錄的輸出國家,在原已輸入的品項,可免申請系統性查核,一樣能進口,但食藥署事後仍會前往輸出國家,到當地「查廠」;至於新申請輸入的品項,則一律得經系統性查核,需符合本國衛生法規後才准輸入。
食藥署赴出口國把關
食藥署統計,目前國內進口蛋品主要來自美國、加拿大、日本、法國、澳洲及泰國等;進口動物性油脂則以牛油、豬油為主,來自美國、紐西蘭、巴拿馬、韓國、香港、大陸、日本等地。
農委會昨也表示,防檢局與財政部關務署聯合查緝,上周在台北松山機場和高雄小港機場查獲旅客攜帶未煮熟豬肉製品3件,為防範非洲豬瘟疫情入境,首度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直接開罰最高額1.5萬元罰鍰。
防檢局副局長施泰華說,包括松山機場有2例大陸籍旅客來台訪友,攜帶臘肉、臘腸、肉麵及燕皮,小港機場1例則是台商返台,攜帶切塊金華火腿,因都是未經煮熟的豬肉製品,為防堵非洲豬瘟疫情,直接開罰並採樣送交檢測。
(中國時報/鄭郁蓁、游昇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