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假期才過,大家就又期待起下次休假。我們除了跟鄰國比假期長短之外,其實,歷朝歷代的休假制度也是差異不小。
古代假期最早稱作「休沐」,據《漢律》記載,西漢時期「吏員五日一休沐」。休沐即休息沐浴之意,所以官員每5日當中可以放假1日,這個常規休息大概相當於我們的周休二日。
除五日一休之外,每年冬至、夏至也各放5天假。至於官員的喪假和探親假,則根據遠近決定天數。遇到特殊假日,也就是皇帝誕辰,放假3天。這樣算起來,一年總共能休73天。假期中大家可以擦洗、打掃房舍、走訪親友、遊山玩水,如此假期制度一直延續至隋唐。
5月放田假 9月備寒衣
唐代婚喪假及探親假已十分完備,以探親假來說,父母在3000里(編按:1里約現今的500公尺)以外者,每年有35天假(旅程除外),父母在500里以外者,每年有15天假。兒子行冠禮3天假(編按:冠禮,古代男子的成年儀式),子女婚事則有9天假,其他近親的婚假為5天、3天、1天。
5月份有15天的田假,9月份有15天備製寒衣假,病假最長不能超過100天,父母喪假,文官強行退職3年,武官為100天,授業老師去世有3天假,皇帝的誕辰放假3天。這樣算起來,假日超過了百天。
重要節日 還發補貼
唐朝永徽三年(652),因國事繁忙,唐高宗李治將「五日休沐」改為「十日休沐」,也稱為「旬休」,那時官員每10日休假1天,分為上中下旬各1天。
除常規假期,也有「黃金周」,每逢春季、冬至、清明各休7天,中秋、夏至分別休假3天假,元宵節、中元節、端午節、重陽節等休假一天。在一些重要的節假日,除了放假休息,唐代的皇帝還會宴請群臣。唐德宗時期,已經將上巳節等節日賞宴形成了制度化,不僅頒布詔令放假,時間上給予保證,而且規定還予以金錢賞賜,讓大臣們吃好玩好。
唐朝時,詩歌繁盛,這些假期自然也常見於詩歌之中。元稹的《寒食日》中寫到「今日寒食好風流,此日一家同出遊」,杜甫的《清明》中則有「著處繁花務是日,長沙千人萬人出」的描述,可見當時假日旅行之盛。
(編輯/蕭民傑)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