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1・旺報-綜合報導

2019-06-01・旺報-綜合報導
國民黨:增訂後 兩岸協議比修憲難

立法院於5月31日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訂第5條之3條文,明定兩岸協商簽署政治協議,應經國會「雙審議」,並舉辦全國性公民投票通過後,才能簽署、換文,由總統公布生效。對此,國民黨方面表示,民進黨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不合乎比例原則的修改,已成為實質上的「兩岸斷絕關係條例」;學者也批評總統蔡英文,為了大選大打國安牌、製造兩岸危機。

國民黨指出,有鑑於政治協議的定義過於廣泛且無法明確定義,將造成兩岸簽署任何協議恐比修憲還困難,這會對未來兩岸的經貿文化及各層面的交流互動及產業投資、跨域工作權益等,造成極為嚴重的影響;長遠之計,蔡政府應該趕緊回歸到《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修法,而非選前說一套、選後打假球。

國民黨質疑,目前在蔡政府執政下,台灣仍繼續享有ECFA協議的早收清單優惠,若蔡政府執意將兩岸之間的協議視為洪水猛獸,為何仍蕭規曹隨而不趕緊除之而後快?

國民黨批評,蔡政府為了掩飾自身執政不利,積極透過製造兩岸對立,再將之轉換為選舉動力,此類鎖國之舉將加速台灣被邊緣化,也讓兩岸和平互動的機會更加渺茫,請蔡政府回歸正軌,才不會讓台灣走上絕路。

台灣競爭力論壇學會理事長龐建國也表示,民進黨執政,兩岸根本無法對話,兩岸現在處於敵對狀態;蔡政府此時通過此條文,讓兩岸協商簽署政治協議變得困難重重;他批評,民進黨是在製造兩岸對立,目的是為了選舉考量,蔡英文因為施政表現不佳,為了明年大選大打國安牌、主權牌,製造兩岸危機。

政治大學國際事務學院副院長黃奎博表示,此次修改條文的作法跟絕大多數國際談判不同,根據條文規定,行政院要於協商開始前,向立院提出協議締結計畫等,這樣豈不是還沒跟對方談判就先亮底牌?這是很不常見的做法;且行政部門要先跟立法院談,談成後再舉辦公投,公投通過後才能簽署;若協議好不容易通過國會雙審議,也可能過不了公投,這對談判方來說變數太大。

黃奎博表示,兩岸的政治協議包括很多可能的解釋,像先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在簽訂前就有反對人士將之視為政治協議;因此,他呼籲政府,要將何謂「政治協議」先定義清楚。

(記者/潘維庭、張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