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19・旺報-綜合報導

2019-07-19・旺報-綜合報導
港府修例惹議 受害家屬盼「特事特辦」

急向林鄭陳情 凶嫌陳同佳恐10月獲釋

港府修訂《逃犯條例》風波餘波盪漾。港媒報導,陳同佳案死者潘曉穎的父母,6月底曾致函特首林鄭月娥,稱對女兒遇害一事無法釋懷,希望港府考慮包括循「單次個案處理」等方式,以「特事特辦」態度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信中結尾提到,凶嫌可能最快於今年10月獲釋,懇求特首、律政司長及保安局長能夠在立法會休會前完成有關程序,「這是我們唯一的請求」,並希望獲林鄭的回覆。

涉嫌於2018年2月在台灣殺死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承認四項洗黑錢罪。圖為4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刑29個月後,陳同佳(後)離開法院。(中新社)
涉嫌於2018年2月在台灣殺死女友的香港男子陳同佳,承認四項洗黑錢罪。圖為4月29日,香港高等法院判刑29個月後,陳同佳(後)離開法院。(中新社)

為女兒不平討公道

香港昨報導,潘父母致林鄭的信件共兩頁,首先談及修例爭議,稱台灣當局多次表示不接受以修訂逃犯條例方式移交疑犯,修例即使完成亦無助解決其女兒案件,但夫婦二人非常感謝林鄭,對她因事件承受壓力及屈辱感非常難過。
他們進一步說,對女兒遇害一事「無法釋懷」,懇求林鄭在修例引發非常重大爭議後,考慮各種方法,包括「過去存在客觀限制不可行」的方法,再次盡力為其女討公道,「香港社會經歷如此非常罕見龐大爭議後,期望特區政府能以突破固有框架方式處理此事。」
潘父母在信中主要是懇求港府考慮任何可行的方案,並特別提及4個方法,明言希望港府以「特事特辦」態度處理:一、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二、港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疑犯;三、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四、勸說嫌犯到台灣自首。

法部籲台港司法合作

陸委會副主委陳明祺表示,被害者家屬向各界對於個案解決提出各項方案,只要符合平等尊嚴,確保人權原則,我們都願意展開司法互助合作。法務部則呼籲,建立台港共同打擊犯罪機制。
刑事局表示,港警去年來台時,本案相關證據幾已蒐集完備,由於調查取證屬法務部權責,警方將全案移送士林地檢署後,就由法務部處理後續調查取證相關問題,港警也未再就本案提出需求,若港方後續有提出請求將予以協助。(記者/林勁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