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7-20・旺報-綜合報導

2019-07-20・旺報-綜合報導
陸強化破產制度 解套僵屍企業

完善市場法規 台商等企業投資更有保障

大陸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近日聯合印發《加快完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改革方案》,成為第一個專門涉及市場主體退出問題的國家級文件,激起輿論關注,其中提及建立健全破產退出管道,防止形成「僵屍企業」,並分步推進建立自然人破產制度,據知情人士透露,個人破產制度下半年有望啟動試點。

上海台協副會長蔡世明表示,以企業端為例,由於裁定破產屬地方法院權責,但實務上因擔心影響地方招商風評,真正裁定破產案件的比例很少,導致負債企業甚至連帶保證個人,因為無法宣告破產,一直陷入負債循環,但卻也經營不下去的拖著,「這也是為什麼過去會有台商經營不善後,選擇直接逃跑」。

新增個人破產制度

蔡世明認為,該方案有望健全企業破產制度,加上新增個人破產制度,讓市場法規完善後,對台商等企業投資會更有保障,同時避免連帶保證人的債務被無限放大。

除企業端外,由於大陸現階段僅有企業破產法,尚未制定個人破產制度,該方案提出漸進推出個人破產規範,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滕宏慶認為,這能解決企業破產中的自然人連帶擔保問題,釋出重新創業熱情,同時讓企業退出後,市場各方主體能專注發展,而非為債權債務關係拖累。

也有法界資深人士指出,現在住房、汽車、旅遊、大眾消費品貸款越來越多,個人破產制度的建立,將回過頭來讓倒逼金融機構更審慎發展個人信貸消費業務,既有助提升信貸安全,也能避免刺激消費者過度消費。

上海台協副會長蔡世明認為破產法對台商等企業投資會更有保障。 (本報系資料照片)
上海台協副會長蔡世明認為破產法對台商等企業投資會更有保障。
(本報系資料照片)

財產核實難度很大

但要制定出個人破產法不是這麼容易,同樣有不少難點。據《深圳商報》引述廣東省律師協會破產與清算法律專業委員會主任盧林說,個人破產制度最大難題在財產查詢。比如家族信託、存款放到境外等,加上大陸自然人的財產流動、收入申報還不夠清晰,財產核實難度很大。

就立法進度上,上海嚴義明律師事務所主任嚴義明認為,下半年個人破產制度啟動試點,急需有個人破產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建議參照企業破產法並借鑒國外法規經驗,制訂符合大陸特色的個人破產法。(特派員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