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1・旺報-專題報導

2019-09-11・旺報-專題報導
赴陸教書回台被請辭 藍委聲援

中研院前研究員劉孔中成為中共代理人第一個犧牲者

民進黨執政後不斷限縮兩岸交流,近期又要推出中共代理人法。陸委會搶在法案通過前開出中共代理人的第一槍,導致赴中國人民大學任教的中研院前研究員劉孔中成為第一個犧牲者,「被請辭」中研院兼任研究員。國民黨立委陳學聖表示,陸委會指類似情況是否違法「不能一概而論」,留下選擇性執法的模糊空間。

陳學聖透露,因類似原因,遭中研院請辭的兼任研究員至少3人,中研院都發生這種情況,讓人不免擔心,目前在大陸學校任職的台灣學者到底處境為何,會不會牴觸法律。為釐清情況,陳學聖個別發函予陸委會、中研院,要求其對該個案予以回應。

學校是否具政治性

中研院回函表示,中研院法律所研究員劉孔中退休後,先前往新加坡管理大學任教,並在中研院法律所兼任研究員,後來法律所接獲反映劉孔中於中國人民大學擔任專任教師。中研院向陸委會洽詢後獲知,國人不得擔任大陸地區教育部及各級政府所屬職務,據此依法行政,將劉孔中「請辭」。

中研院前研究員劉孔中。(本報系資料照片)
中研院前研究員劉孔中。(本報系資料照片)

陳學聖指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經陸委會公告禁止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組織之職務。台灣的大學現職專任教師不得赴陸兼職,在台大校長遴選風波有過相當多的討論,早已不是新聞。問題在於,學校是否屬於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組織?不具我國大學專任教師身分的台灣人民,是否可以到大陸擔任大學教師?

陸委會留模糊空間

不過,陸委會回函卻指,台人赴大陸大學擔任教師,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應視個案具體事證,分別審認「組織」及「職務」二項構成要件,「難一概而論」。
陳學聖痛批,依照陸委會見解,連研究生赴陸求學,在攻讀學位期間擔任教學或研究助理都有違法疑慮。他呼籲陸委會應承擔協助釐清之責,否則單純赴陸從事學術工作,卻被冠上對國家不忠、妨害國家安全的罪

記者/張語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