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別行政區自5日淩晨起實施《禁止蒙面規例》(反蒙面法),中共中央政法委旗下微信公眾號「長安劍」連夜發文,列舉10大支持理由。
中共中央政法委支持「反蒙面法」的理由包括:
理由一:遏制暴力升級。蒙面暴徒有組織、有計畫對特定人群實施暴力,手段越來越凶殘。反蒙面法將對暴徒發揮威懾作用,最大限度預防暴力發生,遏制暴力升級。
理由二:提高執法效率。通過法律手段摘掉違法者的面罩,能夠提高執法效率,使檢控工作順利進行,將違法犯罪者繩之以法。
理由三:打掉僥倖心理。口罩面具滋生和助長了暴徒的僥倖心理,「反蒙面法」將打掉這種僥倖心理,有效縮小暴力的規模和範圍。
理由四:挽救香港青年。反蒙面法將把青年和學生從暴力中挽救出來,避免他們因年輕無知,而成為他人的政治炮灰。
理由五:維護市民安全。街頭一張張面罩製造著恐怖的氣氛,無處不在的暴力讓很多人敢怒不敢言;「反蒙面法」將掃除恐怖氛圍,還香港市民安全感。
理由六:保護民主權利。蒙面暴徒動輒對持不同意見的市民刀棍相向濫施暴力,完全背離了民主的方向;「反蒙面法」打擊暴徒、抑制犯罪,最大限度保護香港市民表達訴求的民主權利。
理由七:保護遊行安全。對於一般遊行者來說,蒙面暴徒是巨大的安全威脅,「反蒙面法」將有效消除這一潛在威脅,保護其安全。
理由八:引導理性對話。此次「反蒙面法」向立法層面走出一步,以法治、理性的角度提出止暴制亂的具體措施,再次體現出政府宣導對話的立場和誠意,為下一步的有效溝通建立基礎。
理由九:國際通行做法。美國早在1845年就已經在紐約州訂立「反蒙面法」,隨後多個州也相繼訂立此法;加拿大在示威或者非法集會中戴面罩最高能判10年監禁;法國、德國、西班牙、瑞士、瑞典、俄羅斯等歐洲國一樣禁止都示威者戴面具面罩。
理由十:民眾強烈期盼。普通市民、香港員警、區議員、立法會議員和大量社會團體紛紛以各種方式呼籲特區政府制定「反蒙面法」,這次公布「反蒙面法」具有廣泛和深厚的民意基礎。
(記者/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