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20・旺報-綜合報導

2019-10-20・旺報-綜合報導
陳同佳願來台投案 陸委會不領情

稱港府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 是卸責、別具用心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決定赴台投案,對社會是正面訊息。(中新社資料照片)
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決定赴台投案,對社會是正面訊息。(中新社資料照片)

台灣箱屍案嫌犯港人陳同佳去信香港特首林鄭月娥,表明決定刑滿後到台灣投案。林鄭10月19日出席港台節目時表示,相信陳同佳經過詳細思考決心自首,是一個令人釋懷和寬心的結局,港府會提供陳協助,希望在當前紛亂和充滿矛盾的情況下,能為社會帶來寬鬆的感覺。不過,陸委會則批評,港方迄未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證據,更漠視應追訴殺人犯罪之執法立場,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港籍女子潘曉穎生前和男友陳同佳合照。(取自臉書)
港籍女子潘曉穎生前和男友陳同佳合照。(取自臉書)

林鄭月娥說,香港警務處10月18日已率先致函台灣刑事警察局,表明陳同佳決心自首,特區政府會用合法、合理的方法提供協助。她指出,政府沒有派任何人接觸陳同佳,亦無主動邀請人說服陳自首。強調完全理解受害者潘曉穎父母的痛心,二人一直持續寫信給她及保安局長李家超,希望政府用法律或其他方法讓事件沉冤得雪,希望現今情況能讓二人釋懷。

促港積極續押偵辦

陸委會則回應,本案我方自始至終立場一貫,我司法單位已盡最大努力積極偵辦。惟港方迄未提供本案任何在港證據,更漠視其應追訴殺人犯罪之執法立場,在在顯示其推卸責任、刻意放棄司法管轄權、別具用心。

對於港府聲稱香港法庭無管轄權。陸委會重申,香港對本案並非無管轄權,港府應秉持追訴殺人罪執法立場,依法律程序積極續押偵辦。只要港府提出請求,我政府會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提供相關證據,進行司法合作,讓本案司法公義早日彰顯。

林鄭稱修例補漏洞

觸發香港反修訂《逃犯條例》爭議的陳同佳,預計10月23日就洗黑錢罪刑滿出獄。港府10月18日表示,香港律政司並無足以控告陳同佳在台灣涉嫌殺人的證據;對於陳同佳在台灣涉嫌犯下的罪行,香港法庭無管轄權,香港當局亦不可能繼續拘押他,或向他追訴涉嫌在台灣所犯罪行。

此外,林鄭還說,台灣殺人案非唯一原因令港府修訂《逃犯條例》,而是香港法律制度有不足與漏洞,與一些地方沒有刑事法律互助未能移交逃犯,往往未能伸張正義,因出現在台殺人案及社會對案件的關注,令政府更有決心處理法律制度問題。(記者/林勁傑)

新聞分析 台港各有政治盤算 陳案成燙手芋

香港《逃犯條例》的起火點港女命案,凶嫌陳同佳願意來台投案,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樂見並願意協助,但遭陸委會反批港府推卸責任,別具用心。這樁命案掀起千層浪,已注定不可能是單純的社會案件,如今在凶嫌的遣送上,更暗含著兩岸角力。台灣希望以此促使港府在官方互動下就範,也從中獲取選舉利益;港府希望正本清源,大事化小,盡快恢復社會穩定,也避免台灣繼續炒作。與其說港府別具用心,倒不如說台港各有政治盤算。

對蔡政府而言,兩岸政治僵局難解,官方溝通中斷,《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在民進黨上台後近乎停擺,之前陸委會幾次向港府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遭已讀不回,可視為是港府對北京中央的上行下效。若蔡政府能藉此案,逼著港府與台灣展開司法互助溝通,某種意義上,也可視為兩岸官方又有互動。

果然陸委會昨晚補充說明的新聞稿就表明:「若港方有相關意見,大可透過台港官方對官方的既有管道正式溝通」,也強調要在「對等、尊嚴及互惠的基礎上」合作。「官方」和「對等」是最重要的關鍵字。

另方面,陸委會敦促港府對陳同佳續押偵辦,也存有一些城府。試想,若港府真的續辦,反而自我打臉,證明根本不需要修訂《逃犯條例》就可處理此案,這反而坐實了修例是為了配合北京的解讀,這也將更有利於蔡政府繼續在選戰中操作香港民主牌,繼續熱炒「芒果乾」。

對港府而言,則是設法正本清源,先在9月4日宣布撤回條例,接著讓「始作俑者」凶嫌赴台投案,試圖從源頭解決,讓事情單純化,大事化小,並盡快恢復社會穩定,不要成為台灣政治消費的提款機。同時對台灣司法互助請求不回應,則是要杜絕外界出現「兩岸恢復官方互動」的想像。

但不可諱言,港女命案只是個導火線,早已上升和變質,示威運動已轉化成對雙普選的訴求,更反映了香港深層的官民信任危機。陳同佳成了台港燙手山芋,也將牽連著台灣的2020年大選。(記者/陳君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