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5・旺報-綜合報導

2019-11-05・旺報-綜合報導
台生同享補助留學 居住證即可申請

海峽兩岸交流基地 有利台企陸企壯大

大陸再發布惠台26條,其中有4條與大陸台師、台生權益相關,包括申請公派留學資格等;嘉義大學教授吳昆財表示,這是對台師和台生的「德政」,非常有吸引力,恰好可以和最近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的「出國交換一年國家幫你出錢」等教育政策對接。

惠台26條中,有一條是「台灣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按照有關規定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在大陸高校任教、就讀的台灣教師和學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

台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大陸高校各類資助政策。圖為2018年9月1日,台胞在福州市公安局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新華社)
台生可持台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大陸高校各類資助政策。圖為2018年9月1日,台胞在福州市公安局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新華社)

公派留學機會誘人

吳昆財表示,出國一年對老師的國際視野、外語能力會有很大幫助,甚至是人生轉捩點。曾看過北京某所學院新校長上任,很有魄力地讓全校1/3到1/2教師可以出國一年當訪問學人,且不分講師或副教授、教授都可申請;也曾在美國某州立大學訪問時,發現台灣公派老師只有一人,大陸公派老師卻是一兩百人。
首鋼集團創業公社港澳台及國際事務總經理鄭博宇4日受訪時表示,作為兩岸青年創業基地的從業人員,對於第13條感觸非當大,因為當前76家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在企業孵化的能力有待提升。有了新的第13條,在交流基地內的台企就可以走出基地,不用只做台灣業務,而陸企也能入駐海峽兩岸交流基地,兩岸企業能真正在互相交流中一起壯大。

打破爹不疼娘不愛

鄭博宇指出,在個人方面,新措施也大幅便利、保障台胞的在陸生活,如直接點名滴滴打車要協助台胞實名認證,及讓台胞在出國海外時能透過台胞證到各國大使館尋求協助跟救濟。而台灣學生、教師還能通過「居住證」申請各類資助政策及公派留學,讓「台胞證」跟「居住證」的功能有了進一步的區別畫分,有效改變以往台籍學生、教師在陸尋求協助時,「爹不疼、娘不愛」的情況。(記者/張國威、簡立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