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7・旺報-連線報導

2019-12-27・旺報-連線報導
台商憂 見陸官員可能被誣入罪

若商業競爭對手惡意檢舉 被約談偵辦 生意還要做嗎

蔡英文總統下達動員令,要求黨籍立委在12月31日務必通過「反滲透法」,由於條文定義不清,導致大陸台商人心惶惶。一名大陸台商擔心,如果因為商業競爭,被對手拿他和大陸官員見面的照片回台檢舉,誣陷他接受大陸指示意圖影響大選,「這不是最後有沒有罪的問題,只要檢警發動約談、啟動偵辦,生意還要做嗎?」

寧波台商協會會長黃聖朝表示,台商在大陸做生意,哪有辦法不和當地政府往來?反滲透法第2條第1款中所謂的「境外敵對勢力」,明明就是在講中國大陸;第2條第2款定義「滲透來源」:「境外敵對勢力之政府及所屬組織、機構或其派遣之人」,台資企業在大陸一定是受到大陸政府的監督管理,如果從這角度來看,台商豈不是都變成滲透來源?

黃聖朝憂心的說,如果蔡政府哪天看某個台商不爽,拿「反滲透法」來修理台商就夠嗆的。

黃聖朝表示,台商先前向海基會反應,對《中共代理人法》感到憂心,現在換個名稱,變成「反滲透法」,根本換湯不換藥,而且定義更加模糊。例如台商需要和大陸政府單位接觸,聽取政策宣導或是稅務講座,這樣會不會變成民進黨政府羅織罪名的事由?

「就算不犯法,誰知道檢調單位到時候會不會以此作為藉口發函約談台商、要台商回台灣說明,在座談時大陸官員說了什麼、大家做了什麼?」

一名蘇州台商表示,民進黨政府強推反滲透法,各地台商均感到憤怒,他表示,該法雖然主要是規範遊說、選舉等,避免台灣選舉受到大陸影響,本來和台商應該關係不大,但正由於他們在大陸做生意,大陸又被該法定義成敵國,讓大家人人自危。

這位蘇州台商說,大陸商場競爭激烈,「如果競爭對手出陰招、損招,拿我們和當地台辦或其他大陸政府官員見面的照片,回台惡意檢舉他接受大陸指示意圖影響大選,豈不是無端受到牽連?」

(特派員/藍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