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26・旺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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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首部民法典 逾1甲子5度編纂

牽涉層面廣 1954年起草 28日人大閉幕進行表決

民法典是民事領域母法,也是民事權利的保障書,涵蓋民生的方方面面,不論是要結婚、繼承、替人擔保還是簽署合約都能在民法找到相應依據。因此早在上世紀50年代,大陸就開始編纂民法。

民法通則 1986年通過

首次發起編纂是在1954年,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力量起草民法典;第2次則是在1964年,編出了民法典草案,但由於當時的政治環境惡化,因此沒有成功通過。

第3次民法典編纂是在改革開放後,在1979年底,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始組織民法典起草工作,接著在1982年完成民法草案第四稿,但仍未正式通過。不過後來也以該草案為基礎,制定了一部《民法通則》,並在1986年第6屆全國人代大會4次會議上通過,並在日後沿用。

2007年,侵權責任法出台,大陸民法典又一部重要法律。圖為北京一女孩走過滿是眼睛的牆。(中新社資料照片 )
2007年,侵權責任法出台,大陸民法典又一部重要法律。圖為北京一女孩走過滿是眼睛的牆。(中新社資料照片

 

2017年 加快編纂進度

第4次民法編纂在2002年由第9屆人大31次會議審議,但同樣以未通過收場。不過2012年中共召開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國,對憲法、民法都著手進行完善的目標,接著在2014年中共第18屆四中全會列定民法編纂日程。

在2016年,民法總則草案提請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接著在隔年3月通過,為民法典出台奠定基礎、加快編纂進度。

各分編草案在2018年提請13屆全國人大5次會議審議,包括物權編、合同編以及人格權編等6編,共1034條;經過一年的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終於出現。

這次正在召開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其中一項重點就是審議這部民法典草案。民法典第5次的編纂能否成功還要拭目以待。(記者/蔡宗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