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香港獨立、以建立自由而獨立的香港共和國、確立香港公民定義為綱領的「香港民族黨」,成立逾兩年自始被港府禁止運作。港府9月24日刊憲,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行使《社團條例》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在港運作,即時生效,且成非法社團。民族黨可在30日內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上訴。大陸國務院港澳辦及中聯辦均表示支持特區政府維護法治,對港獨「零容忍」。
李家超24日上午指出,香港民族黨公開鼓吹港獨,嚴重違反《基本法》。今年7月17日發信通知民族黨,給予機會作出申述,其後三度延長申述期,經充分考慮決定因國家安全、社會安全等因素,禁止民族黨運作。
非法社團違反《基本法》
「香港民族黨今日已是一個非法社團」。李家超強調《社團條例》提及的刑事罪行已即時適用,執法部門會按條例和法律處理任何民族黨的行為。他說,該黨2016年成立,其公開綱領包括建立香港獨立共和國、廢除《基本法》、成立以香港為本位的組織及壓力團體等,都嚴重違反《基本法》。
至於未來若有香港民族黨成員成立新組織,同樣宣揚港人自決、香港獨立綱領等情況,李家超表示,不論任何名義,如果目的是為港獨,其實與這次事件無分別,政府會以實際情況及證據採取行動。
喊「武裝革命」威脅公安
李家超說,雖然民族黨至今沒有實質暴力行為,召集人曾經指以非暴力抗爭形式爭取港獨,但李家超表示,民族黨之前也多次公開表示,可以武力或武裝革命等一切有效抗爭手段,爭取港獨,甚至呼籲支持者使用武力。李家超表示,這些事情不能當作「政治口號」。他特別提到民族黨曾經公開宣揚仇恨大陸人,要建立「沒有中國人的香港」,威脅他人權利和自由。
他續稱,該黨成立以來採取實質行動實現綱領,設有4年計畫達到其目的,包括註冊公司,將綱領寫入章程,參選立法會、透過報刊電台宣傳、實行中學年輕人啟蒙、出版刊物、赴海外聯繫組織尋求支援等,該黨又表明大陸處於弱勢,會對該黨有利。
這是香港自九七年回歸以來,首次行使《社團條例》,以國家安全及公共安全為由禁止社團運作。(記者/林勁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