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旺報-綜合報導

2018-09-28・旺報-綜合報導
台商資產放回台 避雙重課稅夾殺

對於總把資產放到大陸、台灣以外的台商而言,安永聯和會計事務所執業會計師林志翔表示,在全球課稅的趨勢之下,台商千萬不要讓自己變成兩國(地區)以上的稅務居民,尤其大陸今年9月要與香港、新加坡做首次CRS(共同申報準則)金融帳戶資訊的交換,台商必須注意自己是否符合大陸及台灣等多地稅務居民身分,否則可能將受到大陸及台灣的雙重課稅夾殺。

《旺報》於26日召開台商權益維護座談會,本次首度與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作,旺中媒體集團平面副總裁王綽中於會議上表示,過去90年代台商碰到最多的問題就是稅收,在福建、廣東省有上百人,甚至更多台商都因大陸稅法而觸法坐牢,因此,對於明年大陸個人所得稅新政的了解和因應,對台商來說是至關重要,希望藉由這場座談會為台商分憂解勞,也靠民間和媒體的力量協助台商並發聲。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傅文芳則表示,如果之後有機會,事務所都會樂意對後續的稅法或台商相關法令的公布,提供實質上的貢獻,幫助台商及兩岸三地的華人。

針對本次大陸將於明年正式實施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在台灣、大陸雙重課稅的議題上,林志翔提醒,台商必須注意自己是否同時符合兩地稅務居民身分,一旦如此,台商將面臨台灣的反避稅和CRS,以及大陸依法全球課稅的雙重課稅問題。

至於有台商認為只要不對大陸透露資產放在哪個國家,就可以規避繳稅,對此,林志翔強調,大陸9月要與香港、新加坡做第一次CRS金融帳戶資訊的正式交換,有不少台商皆把資產放在香港及新加坡,一旦大陸從當地獲取台商的稅務居民身分及帳戶資料,若稅務居民條件符合,就會對其課稅,台商將面臨極大困擾。

林志翔建議,台商除了還是要照著當地的法規去走之外,目前可行的辦法,可考慮將資產放回台灣,或能避免被大陸、台灣雙重課稅的夾殺。

(記者/林汪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