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5・旺報-綜合報導

2019-03-05・旺報-綜合報導
新法留惠台空間 台商盼國民待遇

大陸今年「兩會」召開,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張業遂表示《外商投資法》也一體適用於港澳台商,但未來會為港澳台商持續完善、提供更開放經商環境。全國台企聯發言人葉惠德表示,對《外商投資法》立法持看好態度,認為有助台商投資領域與制度保障,並期待官方所說的完善開放,能讓台商朝國民待遇前進。

葉惠德認為,如果未來對台商投資待遇、擴大開放有什麼新政策的話,應該會落實在「惠台31條措施」包裹推出。除了「31條」本身含括範圍包含經濟面等已很完整,更因「惠台31條措施」惠及層面是針對所有台胞,應該會統一考量。

此外,也有老台商先前發表看法,「惠台31條措施」推出正好剛滿1年,加上許多台商呼籲,應該也是就許多細節規範進一步深化的時候。

大陸2019年「兩會」近日啟動,4日舉辦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針對備受關注的《外商投資法》,張業遂說明,該法當中不會改變對港澳台投資的法律適用安排,但會依據實踐不斷修改完善,進一步為港澳台投資提供更開放、便利環境。

同樣適用《外商投資法》,但特意提及有完善開放空間,有望讓台商比一般外商更增利多。葉惠德指出,過去台商有些規範具模糊空間,新法有助於更明確提供投資經營保障;至於台商開放紅利,他則期待能朝國民待遇方向去提升,畢竟有些投資領域與規範,大陸官方勢必仍優先考量內資。

實際上,早在先前《外商投資法》審查時,大陸全國人大常委、海協會長張志軍也建議,應將台資企業視為「特殊內資」看待,並獲得不少贊同聲音。(記者吳泓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