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一紙公文,讓人恍如回到戒嚴時期,可笑的是,這廂官員還在打圓場說「民國88年《出版法》就廢止了,早就沒有政府審核這回事」,「文化部尊重出版及發行自由」,但公文上卻明指「有19家出版社的43冊大陸授權出版品違法」,顯然公權力早就介入審查,文化部再多說幾次「尊重」,也只是欲蓋彌彰。
文化部10日晚間的新聞稿標題更是愈描愈黑:「文化部尊重言論自由」,但「中國大陸出版品入台程序規範行之多年」,無疑自打嘴巴。一邊喊「言論自由」,一邊喊「審查」行之多年,令人錯亂。
笑大陸審批 台灣竟複製
不可否認,兩岸分治的政治現實有其歷史脈絡,在國安問題上,也有其不可模糊的空間,然而,向來以言論及出版自由為傲的台灣,縱有千百個理由,也不該汙辱民眾的智慧,甚至由官方帶頭來抵制彼岸的出版品。
其實這件事最令出版及藝文界感到沮喪的,不是幾本「優良讀物」被指「違法」了,也不是真覺得警總時代捲土重來了,而是當彼岸大國崛起,台灣原先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掉漆」了。
當台灣什麼都被對岸比下去的同時,唯獨面對大陸存在「審批」一事,似可輕蔑一笑,這下卻讓人抓到把柄,原來台灣也是有「審批」的,原來台灣人並未享受真正的言論自由。
兩岸陷僵局 還製造敵意
但這樣的小把柄,其實只緣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對大陸出版品的規定,正是足以讓台灣的民主自由「掉漆」的惡法,因為它並非用來防堵敵對勢力的潛入,而是對台灣民眾思想的偵防。修掉這樣不合時宜的惡法,一點都不可惜。
綠營近年一再高喊轉型正義,那麼請記住當年執政者是如何以「思想檢查」為反對者羅織罪名。當局應該認真思考,台灣要走思想檢查的回頭路嗎?在兩岸僵局未解前,遞橄欖枝尚且來不及,難道還要製造敵意?在台灣人普遍以民主自由為傲的同時,文化部更不應自亂陣腳,喪失得來不易的民主價值與自信。
(記者/邱祖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