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9・旺報-綜合報導

2019-10-19・旺報-綜合報導
陸中央讓利 消費稅與地方共享

大陸地方政府很大一塊財政來源就是賣地收入,不過現在各地方政府賣地收入不增反降,造成地方政府財政吃緊。為此,原本屬於中央稅的消費稅,現在改為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等於中央送給了地方政府一個新財源。

由於房市低迷,地方財政依靠土地出讓費的日子不再。大陸財政部公布的數據顯示,今年上半年,地方政府土地出讓收入的年增速為負數,直到7月,才恢復小幅增長。這個時候,大陸中央送來新的財政收入來源,也就是後移消費稅徵收環節並穩步劃分給地方,目的就是希望各地能有足夠的動力改善消費環境,擴大消費稅稅基。

中新社《國是直通車》專文指出,內需已取代出口、投資,成為大陸經濟增長的第一拉動力後,大陸中央一直希望深挖國內需求潛力,拓展擴大最終需求;與歐美發達國家消費率高達80%至90%相比,大陸最終消費占GDP的比重約60%,與西方有20%到30%的差距。

大陸各地方政府過去20年都緊盯賣地收入,但最近出現萎縮,而大陸經濟建設除了中央財政、貨幣、產業政策的支持,更離不開各地方政府鼎力相助,因此如何充分調動地方官員的積極性,一直都是門大學問。

今年1到8月,大陸國內消費稅收入1兆414億元人民幣,年增18.5%。從稅收規模看,消費稅是僅次於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的第3大稅種,而且稅源集中、徵收環節單一,與同期其他稅種收入比較,消費稅增速了得。

改革之前,消費稅多在生產環節徵收,真實發生消費活動的地方難以得到這筆錢,例如浙江生產的汽車,一出廠就被課稅,反而是買車的湖南無稅可收。改革後,部分在生產(進口)環節徵收的現行消費稅品目逐步後移至批發或零售環節徵收,以拓展地方收入來源,引導地方改善消費環境。

分析指出,消費稅部分劃歸地方,將有利於激發地方的積極性,把稅收來源、消費地聯繫起來了,從而刺激地方政府提供更優質的公共服務,也有利於促進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圍繞消費環境改善,新一輪的競爭在所難免,就像當年為了吸引投資,各地競相減免稅收、低價出售土地一樣。(記者/葉文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