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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人於死

酒駕撞人就是殺人 法官重判12年半

郭姓男子前年凌晨酒駕撞死1名機車騎士,台北地方法院依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罪判刑8年,但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郭的行為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等罪判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