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在板橋區某寵物店購買一隻貴賓幼犬,當天即發生嘔吐及下痢等症狀,緊急帶到動物醫院就醫後仍告不治,民眾向寵物店要求退費、賠償,遭店家拒絕,民眾憤而向動保處投訴。動保處表示,購買寵物時除選擇合法店家外,也要評估自身是否適合飼養寵物及了解寵物特性,並思考如何照顧寵物才能給牠一個安全又舒適的家。
投訴民眾表示,購買後幼犬持續發生嘔吐及下痢等症狀,緊急送醫後,經快篩及血檢,診斷為出血性腸炎,有立即性生命危險,醫生即刻安排住院,但還是不治。
民眾向店家要求解除買賣合約,退還1萬3000元購買金,賠償醫療費用1萬450元及火化費用5000元,共計2萬5750元;店家表示無法接受,僅願意賠償一隻犬隻。經動保處第一次調解雙方未能達成和解共識,仍可進行後續消費爭議調節事宜,動報處呼籲民眾購買前,應注意動物狀況及自身權益。
動保處表示,購買寵物前應評估是否適合飼養寵物及了解寵物種類和寵物特性,購買寵物時除選擇經主管機關許可合法營業的業者外,應檢視買賣契約、觀察寵物店家環境。購買後善盡動物飼養管理責任,注意寵物飲食習慣、健康狀況、特殊習性或需求。
此外,新北市從2015年3月起實施零安樂政策,即不斷強調「認養不棄養,給牠一個溫暖的家」的飼養觀念,推出多項配套措施,並透過各種管道宣導正確的飼養觀念、強化飼主責任及鼓勵民眾認養。
(中國時報/王揚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