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北京、上海等10多個大陸省市,於今年稍早同時發布新規定:11月起社會保險將交由稅務部門徵收,亦即大陸稅局將整合個人所得稅系統,同步掌握社、稅資訊,以便更容易勾稽公司是否依法繳納稅額及社保。因此,在當地派有台籍員工的公司,應立即檢視是否已依法提繳養老、失業、醫療、生育及工傷等五項社會保險,以避免受罰。
對於多數台灣企業為了替外派台籍同仁繼續保有台灣社保的權益,而採行雙邊聘僱、雙重給薪的安排,導致公司及員工在大陸及台灣需要雙重提繳社保保費,增加社保成本。
降低雙重提繳社保成本
大陸政府當局於2020年1月1日實施《香港澳門台灣居民在內(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規定港澳台籍員工在大陸工作期間,若仍繼續保留在原國家之社保者,可持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證明向大陸主管機關申請免提繳大陸基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將可降低上述雙重提繳社保成本。
留意各局退保費規定
以上海為例,公司須繳納社會保險比例占當月投保薪資(最高上限人民幣28,017元)之27.16%至28.52%,其中養老及失業分別占16%與0.5%;員工負擔比例占當月投保薪資的10.5%(養老8%、醫療2%、失業0.5%)。若能免除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則大陸社保之公司提繳率可降低16.5%,員工則可減輕將近10%,可謂是一大利多。
另外以台籍員工常派遣之上海、蘇州及深圳等三地為例,假設每位員工當月投保薪資皆達最上限,則雇主及員工每月可減少之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的費用大致如附表。
此外,公司及員工若已於2020年1月1日開始繳納養老、失業保險費用,亦可補充檢附證明文件,向大陸社保局申請退回溢繳保費。惟大陸各地區社保局之規定不同,企業需向各自轄區之社保局另行確認申請退回保費的可行性。
應先尋求專業顧問協助
提醒您,由於大陸各地社保局針對申請大陸養老及失業保險減免證明文件要求不盡相同,目前規定應檢附文件,除了台灣勞保局核發的在台「參保證明正本」(網路下載的數位參保證明不適用,需另外行文申請),公司亦可能被要求提供解釋說明信、參保信息變更表、社會保險登記表等。因此建議公司申請抵減前,應尋求專業顧問協助,並確認申請程序及所需文件,以提高申請抵減的成功率。
(記者/劉惠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