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0・工商-綜合報導

2018-05-20・工商-綜合報導
非核家園添變數 2核電廠 除役卡關

保署周三環評大會將審查核二廠除役計畫,結果將攸關核二廠能否如期除役;然而,即使環評過關,核二廠恐仍無法如期除役,主要是台電規畫先在廠區內設置室外乾貯場存放燃料棒,之後再移至室內乾貯場,但室外乾貯場工程因新北市拒發逕流廢水排放許可,工程完全延宕。

根據「核能二廠除役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核二廠1號機、2號機組分別在2021年12月27日、2023年3月15日停止運轉,因此規畫在核二廠區範圍內辦理除役計畫,計畫以拆除方式進行,除役活動包括用過核子燃料移置、去除放射性污染、設備拆解作業、改建或新建設施(視需要新建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設施)、建築物拆除作業及土地釋出與再利用規畫等事項,並於取得除役許可後25年內完成除役,其用地面積約60公頃。

台電表示,第一期規畫會先建置室外乾貯場,原本預計今年底完成土建工程,第二期室內乾貯場可行性評估報告預定明年底送經濟部,但現在拿不到許可,土建設備工程就無法進行。

除此之外,即將於今年底正式除役的核一廠1號機,也因為新北市拒發室內乾貯場的水土保持完工證明而無法啟用。兩大核電廠除役計畫受制於地方政府,恐無法如期除役。

台電指出,若地方政府不核發許可,爐心燃料就無法移出,核電廠就無法進行除役工程。年底核一的1號機若無法如期除役,光是維持爐心安全就要增加4億元成本,後續除役時程延宕,人事費、保警費、設備維護費都會增加。

一座核電廠除役約耗時25年,台電指出,正常情況下,前20年每年除役成本約12至15億元;後5年成本會下降至每年約8至9億元。因今年為選舉年,台電內部評估核一廠1號機順利展開除役工作的機會不大。
(工商時報/邱琮皓、陳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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