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法」2019年2月即將正式上路,受惠於法務部決定採「不溯既往」方式,凡持股逾5%的財團法人大股東將不用急於1年內賣股,包括華航、中鼎、台橡、欣陸等13家受惠。法人指出,相關公司股價有望以「利空出盡」解讀,總計此舉將化解300億元賣壓,讓小股東鬆一口氣。
以往不少上市櫃大股東藉由成立基金會,將收到現金股利及股票股利全數捐贈,可以大幅避稅,其中現金股利可避稅的總額約為總所得的五分之一,而股票股利則納入最低稅賦額計算,節稅金額甚高。因此,財團法人法上路之後,財團法人大股東節稅的難度將逐步拉高。
根據統計,排除醫療、宗教及教育三大類,目前上市櫃公司大股東以財團法人身份持有逾5%者共有13家,若以持股市值排序,財團法人大股東持股逾10億元則有華航、中鼎、台橡、欣陸及東泥五家,華航大股東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持股逾34.13%,持有張數逾186.73張,市值達201億元,受惠最大。
此外市值未超過10億元,但持股逾5%亦有士紙、大眾控、王品、六福、國眾、南染及恆大七家公司,市值約在0.91億至5.49億元間。
原市場擔心,新法即將上路,今年約有13家公司因大股東財團法人持有公司持股逾5%,恐觸及「財團法人法」規定,將有被迫降低持股比重情形發生,除了永豐餘,台橡、六福、王品交投還算熱絡,股價不致受到影響外,至於東泥、恆大、南染、士紙、全達及國眾月均量則小於100張,若市場開始調節,對股價將產生較大衝擊。
日盛投顧總經理李秀利表示,部分公司因歷史淵源,財團法人持股比重偏大,今年起讓公益歸公益,營利歸營利,落實法規及公司治理,使財務及股東權責藉此區分並落實,不見得是壞事。
(工商時報/廖育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