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0・中時-綜合報導

2019-05-10・中時-綜合報導
派遣漸減 承攬大增 政府開惡例

砍掉編制內人力 把事務性工作外包

行政院規劃將各機關勞務派遣將逐步歸零,但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統計,在2012年改組後,派遣人數確實逐步下降,但勞務承攬部分卻大幅提升。此舉顯示政府在宣示打擊企業血汗派遣的同時,卻帶頭把受《勞基法》保護的派遣勞工,轉移至未受法保護的承攬人員,可說是創下惡例。

 為強化派遣勞工保護,勞動部強調,僱傭與派遣、承攬之間,最大的差別在於指揮監督,如果雇主可以對承攬人的工作事務直接指揮監督,就必須視為僱傭關係,而勞動部也正在研訂「偽裝承攬認定之參考原則」,就是避免不肖雇主利用承攬規避相關法令,預計下半年可以完成。

 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統計,在2012年組改後,勞動派遣人數從1.1萬人次逐年下降,但勞務承攬卻從2014年逐年上升,甚至近4年每年增加人數逾2,000人。人事行政總處今年規畫減少派遣勞工4,848人,其中3,055人改為自僱用人,未來也將逐步推動,達到2021年不再運用派遣人力的目標。

 勞動部積極推動派遣勞工保護政策,但人總卻大幅砍掉編制內工友等基本人力,把事務外包承攬。人總官員解釋,近年各機關勞務承攬派駐的人數增加,主因技工、工友及駕駛等事務性人力退離後,因員額被行政院控管不得新僱、並逐步裁減預算員額,因此才檢討把事務性工作中,不需機關直接指揮監督的庶務性工作,改為承攬工作。

 藍委蔣萬安表示,由於政府機關預算有限、人力精簡,確實需要額外人力處理行政業務,但如果沒有配套措施及監督,原有派遣人力,將可能全數轉成勞務承攬。他指出,勞務承攬將使得標廠商,得以透過層層轉包的方式,規避負擔勞健保、勞退金,一旦發生職災,受害勞工完全求助無門。

 勞動部表示,不論派遣或承攬,勞工相關權益皆不得有違反勞動法令情形,即便有特殊業務需求,公部門也應參考《勞基法》相關規定議定契約內容,以勞工權益受損。

(中國時報/邱琮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