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25・旺報-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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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惠台73條 鼓勵設眾創空間

最高獎助200萬人幣 支持台胞在泉實習就創業

福建省泉州市為進一步加強與台灣的經貿交流,貫徹落實大陸中央《惠台31條》措施,於2018年12月24日對外發布了《關於促進泉台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惠台73條》),泉州台辦官員指出,在《惠台73條》發布後,有關部門正全力推動在泉州的台灣同胞、台資企業享受同等待遇,深化泉、台經濟文化的交流合作。

據瞭解,《惠台73條》包括擴大泉台經貿合作、支持台胞在泉實習就業創業、深化泉台文化交流、方便台胞在泉安居樂業等四大部分。

2016年12月13日,在福建省泉州晉江市創客大街,幾名學生在準備參加海峽杯(晉江)創新創業大賽。(新華社資料照片)
2016年12月13日,在福建省泉州晉江市創客大街,幾名學生在準備參加海峽杯(晉江)創新創業大賽。(新華社資料照片)

盼台資銀設分支機構

在經貿合作方面,根據《惠台73條》第2條,新設立的在泉台資企業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起兩年內到資者,將協助其申報相關獎勵,其中,對台方股東年度實繳註冊資本達500萬美元的台資企業,將按台方股東年度實繳註冊資本額的1%折合人民幣給予獎勵。

另外,泉州市也鼓勵台資企業積極推進各類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平台)和技術服務平台建設,對台資企業設立市級以上眾創空間給予最高20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資金補貼。

對於首次獲批認定為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的台資企業,將一次性給予20萬元的獎勵;對於台資銀行來泉設立分支機構,或與大陸資本在泉共同設立合資銀行,同樣一次性給予20萬至100萬元的獎勵;對獲得農產品認證的台資農業企業亦給予獎勵等。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泉州是中國著名僑鄉和台灣漢族同胞的主要祖籍地之一,有44.8%的台灣漢族約900萬人祖籍泉州。地緣相近、血緣相親、文緣相承、商緣相連、法緣相循,獨特的「五緣」優勢吸引了不少台胞來泉州經商和生活。

因此,為便利在泉台胞的學習、生活等方面,《惠台73條》同樣提出具體措施。台灣同胞來泉就業創業者,按規定同等享受泉州居民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第27條),並支持泉州高校、國有企業引進台灣專業技術人才,在高層次人才服務中心設立台灣人才「綠色通道」(第41條),為台灣同胞求職及台資企業招聘提供便利服務,以及鼓勵各金融機構優化台胞金融服務,設立台商台胞服務專窗及服務專員機制等。

歡迎台胞辦民俗活動

尤其對於台灣優秀畢業生來泉就業者,《惠台73條》明定,凡是符合條件並與泉州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者,將分別給予博士、碩士、本科畢業生30萬元、20萬元、10元的獎勵補助。相關獎勵按工作前三年分次發放(第45條)。

在民間文化交流方面,泉州支持鼓勵台灣同胞參與文化遺產和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工作;支持台灣同胞參與舉辦在泉各類兩岸民俗活動。(記者梁世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