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6・旺報-綜合報導

2019-11-16・旺報-綜合報導
江蘇響水爆炸案 2副省長遭懲處

江蘇鹽城市響水縣的天嘉宜化工廠今年3月21日下午2點48分發生苯罐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傷,640人住院治療,直接經濟損失19.86億元人民幣。大陸國務院成立的事故調查組15日公布調查報告,直指天嘉宜非法貯存硝化廢料,導致自燃引發爆炸;相關主管監督不力,包括江蘇省常務副省長樊金龍、副省長費高雲等63人都受到懲處。
調查認定,是天嘉宜在舊固廢庫內長期違法貯存危險的硝化廢物,持續積熱升溫,導致自燃進而引發爆炸;直批天嘉宜刻意瞞報、違法貯存、違法處置硝化廢料,安全環保管理混亂,日常檢查弄虛作假,固廢倉庫等工程未批先建;相關環評、安評等仲介服務機構嚴重違法違規,出具虛假失實評估報告。
調查也指出,江蘇省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不到位,生態環境部門未認真履行危險廢物監管職責,工信、市場監管、規畫、住建和消防等部門也存在不同程度違規行為;這些違法、違紀、違規等問題線索,調查組已移交有關方面查處。

左為江蘇副省長費高雲(CFP),右為江蘇常務副省長樊金龍。(中新社)
左為江蘇副省長費高雲(CFP),右為江蘇常務副省長樊金龍。(中新社)

據了解,實際控制天嘉宜的江蘇倪家巷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倪成良、天嘉宜公司總經理張勤岳都被江蘇省公安機關帶走,與江蘇天工大成安全技術有限公司董事長單國勳等44人,均被以涉嫌非法儲存危險物質罪、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汙染環境罪、提供虛假文件罪,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並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央視報導,江蘇省政府對這起公安意外有監管不力之責,懲處層級直至副省長;中央紀委、國監委對負責監督全省安全生產工作的樊金龍、費高雲在事故中的失職失責問題,立案審查調查,並依相關法規,給予樊金龍黨內警告處分,國監委給予費高雲政務記過處分。

(記者/廖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