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信辦20日發布《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規範網路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複製、發布含有危害國安,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等內容的違法訊息。
防範使用誇張標題、炒作新聞,並不得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帳號等違法活動。鼓勵製作含有「宣傳習近平思想」等內容。新規定最主要的部分是第五條至第八條,列明鼓勵及不得含有的內容。第五條鼓勵網路資訊內容生產者製作、複製、發布含有「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準確生動解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優秀道德文化和時代精神,充分展現中華民族昂揚向上精神風貌」等內容的資訊。網路資訊內容服務平台應在重點環節積極呈現以上正能量訊息。
第六條則規定不得含有「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蹟和精神」等內容的資訊,同時要防範和抵制含「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炒作緋聞、醜聞、劣跡等」、「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等」等內容的資訊。
此外,新規定提出應建立網路資訊內容生態治理機制,健全用戶註冊、資訊發布審核、跟帖評論審核制度,開發適合未成年人使用的模式,建立用戶帳號信用管理制度,根據用戶帳號的信用情況提供相應服務等。
網信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出台新規定旨在營造良好網路生態,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記者/林勁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