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5・旺報-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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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鮭魚返鄉 稅負成絆腳石

在陸享內資同等待遇 林伯豐盼台商回台能免稅

大陸全國人大15日投票通過《外商投資法》,將於2020年元旦正式實施。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指出,大陸對台商給予內資同等待遇,鼓勵台商繼續投資,相形之下,台灣對於台商回台的稅負就顯得不夠優惠。上海台商協會副會蔡世明認為,《外商投資法》通過對促進外商投資大陸會有幫助。

林伯豐指出,《外商投資法》通過,大陸對台商給予內資同等待遇,鼓勵台商繼續投資,相較之下,台灣對於台商回台的稅負不夠優惠,現在仍有很多限制條件,例如回台新增投資才可退稅,且不明確,所以很多企業還在觀望中;他建議,台商回台投資免稅。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 (本報系資料照片)
工商協進會理事長林伯豐。
(本報系資料照片)

中美貿戰 成投資隱憂

林伯豐認為,雖然中國大陸鼓勵台商繼續在陸投資,但台商仍有兩點顧慮:第一,因為美中貿易戰造成產業鏈重組,台商必須因應;第二,目前外銷型台商既有的優勢能否轉移至中國大陸的內銷產業。

蔡世明也指出,如果是外銷廠商,市場在美國,生產在中國大陸,受到中美貿易影響很大,生產必須外移,《外商投資法》再怎麼優惠,對這些產業影響不大;不過,《外商投資法》雖不至成為外資投資大陸的決定性因素,但如果本來就看好大陸市場,《外商投資法》對台商或外商投資絕對會有促進作用。

由於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指出,港澳台投資大陸,可以比照適用《外商投資法》,蔡世明分析,相信不久的將來,在明年一月一日前出台的《外商投資法》施行細則方面,會有港澳台企業准用《外商投資法》等相關規定出來。

保障台商 31條應入法

蔡世明認為,修改《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也許是比較根本的辦法,由於前一陣子大陸方面在審議階段時曾提出港澳台資是「特殊內資」,從台商角度來看,大陸可修改1994年就出台的《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並把去年通過的「惠台31條」納入,因為「惠台31條」是行政部門公告的政策,「惠台31條」進入法律的條文,是從根源上真正落實對台商的保障。

不過,蔡世明認為,若要修改《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工程浩大,來不及明年實施,緩不濟急,所以目前讓港澳台資比照適用《外商投資法》,是比較容易的做法。

另外,林伯豐也認為,目前台商回台投資最大的挑戰,包括地價貴、政府非核家園目標難以達成等,世界各國都有使用核電,日本也在福島核災後,重啟核電,但台灣不是缺電、就是電價太貴;另外,政府對台商回台投資優惠政策,還不夠優惠,他建議政府應免除課稅。(記者許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