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30・工商-綜合報導

2018-05-30・工商-綜合報導
工商社論》財金幫、國庫幫可以休矣

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有立委質詢財金首長,表示許多財金部會官員利用法規漏洞,卸任後先到國營金融機構「過水」,3年後再轉至民營金融機構任職,使公務人員「旋轉門條款」形同虛設。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強調,監理機關官員退休後,若轉任金融機構擔任董總,非常「不適切」,等於是監理者退休變成被監理者,就像是裁判變成球員,「未來金管會不會派任退休官員到公股金融機構當董總」。財政部長許虞哲也表示,未來不會派卸任官員到公股金融機構任職,但國庫署只是公股的「股權管理」機關,國營銀行董總派任權在行政院,並非由財政部主導。

兩位首長的回應大同小異,值得注意的是小異裡暗藏玄機。相同的是未來都不會派卸任官員到公股金融機構任職,但財政部許部長強調國庫署只是公股的「股權管理」機關,如果行政院要派國庫署現職官員出任公股金融機構董監事,財政部無權置喙。

事實上財政部按季舉辦「財政部公股金融事業業務研討會」,各公營及公股金融事業提報資料鉅細靡遺,早已超過單純「股權管理」機關範圍,而有金融監理之實。此外,若無財政部推薦,行政院哪有足夠資訊去核派國庫署官員擔任董監事?

目前各大公股銀行,包括土銀、第一金、彰銀、台企銀、台灣金、兆豐金等都有財政部國庫署官員或前官員擔任董監事,其中土銀董事長是前國庫署長。「國庫幫」乃公股金融機構中最大幫。目前公股八大行庫董座有六家是廣義「財金幫」(內含「國庫幫」)的高階退休官員。

監理者退休變成被監理者,就像是裁判變成球員,如果「財金幫」和「國庫幫」表現優異也無可厚非,甚至值得敦聘。然而「財金幫、國庫幫」管理的金融機構,近年來卻還是發生不少金融弊案。

去年5月初彰化銀行爆出行員盜領存款,同月9日檢調查出,有2名地政士涉嫌偽造虛增貸款人所得、提高不動產交易價格,向彰化銀行詐貸新台幣2億多元。土地銀行則連續二年發生行員盜領客戶存款。去年8月爆發慶富公司利用不實文件向九家泛公股銀行辦理205億元聯貸。這個聯貸案,居然騙過九家參貸銀行,實在匪夷所思。主辦銀行為公股銀行的第一銀行,銀行團聯貸損失最多可能達125億元。由於各家銀行也自貸給慶富,其中第一銀行自貸給慶富餘額約23億元最高;兆豐銀行自貸金額約12.5億元居次。由於這是政府鼓勵的政策貸款,公股行庫負責人會傾向配合政策執行貸款,反而忽略了應有的嚴謹審查,慶富案可說是值得檢討的典型案例。

再者,財政部公股金融事業的弊案與缺失也時有所聞。2016年農曆年前發生兆豐銀行遭假美鈔集團臨櫃兌換走6,600萬元案。3月間華南銀行被犯罪集團以超貸、人頭、偽造文件手法,申辦34筆房貸,總金額高達5.2億元。台灣中小企銀爆出行員違規冒貸及挪用客戶款項長達9年,金額超過新台幣2,000萬元。接著在7月9、10兩日,第一銀行更爆發ATM遭國際駭客盜領逾8千萬元,這也是台灣金融史上首件ATM最大規模的犯罪事件;8月19日緊接著發生兆豐銀行紐約分行遭美國紐約州金融廳(NYDFS)以涉嫌違反銀行保密法及反洗錢法,被處以1.8億美元(折合新台幣約57億元)的天價罰款。

金管會本月中對公司治理提出三大改革方案,其中「金金分離」被各界稱為「寶佳條款」,防範寶佳集團在各金融機構插旗。事實上財政部除了在台銀、土銀、輸出入銀行是100%持股,可以比照金控100%持股子公司之外,沒有理由在各公股銀行插旗,因為這些銀行已經民銀化。從公司治理角度來看,有特定大股東在各民營銀行擁有董監席次,難免有利益衝突之虞;更有甚者,台銀雖辦理部分政策業務,但公司執照仍是商業銀行,竟然在其他銀行或金控到處插旗,包括台灣中小企銀(3董,含一席常董),華南金控(2董),第一金控(2董),兆豐金控(1董),若寶佳不可以,財政部和台銀也不該有例外。

如果公股銀行用人唯才,知人善任,讓公股銀行成為銀行經營典範、成為金融創新源頭,則百姓幸甚!然而公股銀行的弊案或疏失,無論金額或頻率都成了業界的另一種「領頭羊」。究其原因,「財金幫」與「國庫幫」長期把持公股銀行董總、董監高位,根正苗紅的關係勝過才學實務歷練,甚至長期以來「只准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此次顧主委有心革除這些弊端,正是時候。

這些年來各種金融弊案與疏失頻傳,顯示財金幫與國庫幫可以休矣!廣納有實務經驗的金融好手,才是金融改革的成功契機。

(工商時報/主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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