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25日公開宣布,該會將首次以跨產業生態系統思維出發,提出「傳播政策綠皮書」,據以做為整備台灣在未來5至10年傳播匯流法制與政策規劃之資。等到「綠皮書」諮議外界意見,並蒐集整理後,NCC最快於年底將以「白皮書」形式對外正式公布,以做為未來修改「廣電三法」、「匯流五法」等重要法案的依據。
針對NCC主動發布的此一訊息,姑且不論其別出心裁於一般通用的「政策白皮書」之外,又另創「政策綠皮書」,是否有何特殊意含。關心此一議題的產學界人士,第一時間無疑聚焦於如此一來,已由NCC送呈行政院審核的「廣電三法」,其中的黨政軍條款、有線電視分組付費以及頻道必載等關鍵議題,預計都將成為「綠皮書」的諮詢議題。因此,原設定年底前將「廣電三法」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法的時程,顯然已成為不可能的任務。
談到和當前廣播電視產業息息相關的這三大議題,其中僵化的「黨政軍條款」,也就是規範政黨、政府不得持有、經營廣電媒體的條款,包括NCC也認同此一僵化而不切實際的規定並不合理,並主動提請立院修法。修法草案從現行的黨政軍單位對廣電媒體連一股股權都不能持有,務實的建議調整修正為持股不得逾5~10%,以及維持即使持有股份,但不能介入、主導公司營運的「黨政軍退出媒體」之立法初衷。
然而,堪稱弔詭的是,此一修正案於今年年初立法院所通過的「廣電三法」修正案中,卻硬是被立院從NCC的修正草案中予以剔除。
其他兩個議題,包括建立有線電視多元選擇付費機制,以取代目前有線電視訂戶只能以單一價格,別無選擇的涵蓋喜歡與不喜歡的有線電視頻道內容,以及修正頻道業者和系統業者間的「分潤機制」,乃至於系統業者的必載頻道是否以及如何調整、刪減等。雖然不像「黨政軍條款」較具政治敏感度,但反而與系統業者及頻道業者有更直接的營收利害關係。因此,隨著「綠皮書」的另起爐灶,要化解「廣電三法」的既存爭議,看來只能繼續陷入不確定的修法輪迴中了!
總括來看,包括廣電傳媒上下游產業的業者、傳播學者,以及廣大的有線電視用戶,分別從各自的角度,顯然都對現行「廣電三法」的僵化規定有所不滿。同時因修法共識難以凝聚,修法時程一波三折,不只對業者帶來困擾,也將使既有的訂戶因不耐久待而轉向新興起的OTT等網路新興媒體頻道。
結果,因為行政部門的瞻前顧後,立法部門的缺乏共識,到頭來業已面臨用戶流失、經營困境的有線廣電業者,恐將陷入「雪崩式」的經營困境。是則行政、立法部門的失能失職,形同讓跨國經營的網路傳媒得以乘虛而入了!
另外有待加速立法的,則是因應資訊科技快速發展,帶動網路全新的服務、營運模式,過去通訊傳播產業的垂直產業生態及營運模式已完全被翻轉改變,因此NCC想依循傳統由上而下的監理思維,顯然已無法對應網路無國界、自由、開放的特性。循此,NCC近年來也一再鼓吹應建立傳播匯流法制,一方面導引網路產業的發展,另方面則可以預防諸如網路霸凌、網路詐騙,乃至於假新聞充斥等的失序氾濫。
為此,上一屆的NCC特別幾經研議,擬就包括電信事業法、電信基礎設施與資源管理法、電子通訊傳播法、有線與無線廣電頻道、平台管理條例等所謂的「匯流五法」,並經行政院會核定,於2016年5月送請立院立法。詎料當年5月20日政黨再度輪替後,當時的林全內閣,忙不迭地於6月23日函請立法院撤回「匯流五法」,責成新一屆的NCC重新檢討新版的「匯流五法」。
轉眼過了兩年,NCC才又宣告要召開諮詢會議,研訂「傳播政策綠皮書」,最快要到年底定案為「傳播政策白皮書」,屆時再據以研擬新版本的「廣電三法」與「匯流五法」。
檢視如此反覆而無視時效的傳播匯流新法制之立法轉折,往好處看是NCC不再閉門造車,而是先諮詢各方再為修法定調。但網路新興產業發展迅猛,只怕內部共識無著,跨國網路媒體與產業已經侵門踏戶,屆時台灣豈非成了網路時代跨國網媒的次殖民地了!
(工商時報/主筆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