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8-12・工商-專家觀點

2018-08-12・工商-專家觀點
工商社論》推動社會創新 公部門得先有創新思維與作法

政院長賴清德從去年九月上任以來,針對台灣的投資環境,對本土與外資的吸引力不足,以及中小企業陷入產業轉型升級困境等痼疾,親上火線。除了面對工商團體所提投資「五缺」的課題,一再召開專案會議,尋思化解之道;以及責成國家發展委員會,應善用金額逾千億元的「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籌組「諮詢輔導服務團」,以幫助有升級轉型需求的企業。此外,更是火力全開的力推「社會創新行動方案」,強調推動社會創新發展,對外可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以強化國際連結;對內則可促進國內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包容性成長,俾落實蔡總統以「創新、就業、分配」為核心的新經濟成長模式。

相較於解決「投資五缺」及協助產業創新轉型,目標主要是回應既有大、中、小型企業,面對產業經營型態顛覆性的變化與挑戰,站在公部門立場,協助改善投資環境,乃至必要的資金挹注。「社會創新行動方案」則是從前瞻的角度,一方面利用創新策略,以解決未來社會的問題,另方面更是提供青年創業,以及落實發展社會企業的重要方法。

然而,談到「社會創新行動方案」的推動與落實,誠如賴院長的剖析。我國現階段多數社會創新企業,由於規模小、市場認知不足等問題,經常面臨資金、人力不足等不同層面的挑戰。因此,賴揆乃於日前指示各部會,應通力合作,在資金、法規等面向提供協助,建構友善發展環境,以推動社會創新發展,發掘更多台灣社會創新典範。

既然賴揆已經將焦點投注於此,主管部會經濟部不敢怠慢,除了強調「社會創新行動方案」將集結12個部會資源,透過「價值培育、資金取得、創新育成、法規調適、推動拓展、國際連結」等六大策略予以落實。而肩負推動、執行之責的中小企業處長吳明機更於9日公開表示,依現行法規,達到一定規模的上市櫃公司,須定期提供CSR(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循此,中小企業處將有系統地引導這些上市櫃公司,關注社會創新領域,並協助媒合,打造友善創業環境,以協助社會創新創業。

總體以觀,賴內閣力推「社會創新行動方案」,從院級到部級再到局處局,都已如響斯應,6大策略更是綱舉目張,層次分明。只要照表操課,按說應可收計日程功之效。然而,證諸先前推動產業創新轉型,不只綱舉目張,甚至連千億銀彈都已備足。但實施3年,卻僅通過4件申請案,實際撥付的金額更是只有39億元。懲前毖後,如果連面對經營困境,亟待轉型升級的中小企業,都對政府提供的大筆銀彈無動於衷,或不知道要爭取申請,則對於規模更小、市場認知更為不足的社會創新團隊,想要經由所謂的「6大策略」,就能看到成果,只怕是緣木求魚了!

進一步檢視經濟部針對「行動方案」所規劃的這「6大策略」,其中的價值培育、創新育成與法規調適,其重要性無疑更甚於資金取得、推動拓展與國際連結。其中尤以「價值培育」,更屬重中之重。具體而言,此時此際,強調推動社會創新,賴揆指出是要回應與實踐聯合國的永續發展目標。檢視SDGs其實涵蓋17個大領域,兼顧經濟成長,社會進步與環境保護三大面向,都應該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來構思。針對各個面向、各大領域存在的污染、浪費等問題,透過科技的手段,以發展出減碳、再利用、乃至循運利用,以及保育和修復的新價值觀和新對策模式。

然而,談到永續發展的新價值觀之培育,光靠公部門體系各部會顯然難以竟其功。以日本為例,東京大學就依照SDGs,建構出與此相應的教學、研發、社會互動全新模式。並以建構更為美好、包容的社會5.0藍圖,來取代在目前工業、資訊、資本極端化發展下所帶來的失衡狀態。相形之下,經濟部現階段所強調的價值培育,只能算是短視與浮淺了。

另外在法規調適和創新育成方面,從網路新經濟時代出現以來,我國的法規調適明顯滯後,創新育成也未見績效。連帶的,即使提供充沛的天使基金,只怕績效還是會重蹈產業創新轉型基金的覆轍。至於國際連結,以今天台灣的處境,恐怕更是難以望及。

綜而觀之,賴揆強推「社會創新行動方案」的高度和決心值得肯定,而短期內各公部門體系的執行能力是關鍵。至於長期發展,則有待更高層次和更宏觀的策略。

 

(工商時報/主筆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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